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KSDM,104,審訴,1165,2015082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審訴字第1165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伯耕
蘇進銘
上列被告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 年度偵字第19965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被告鄭伯耕、蘇進銘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案件,經檢察官以通常程序起訴,嗣被告鄭伯耕具狀坦承犯行(見本院卷第31頁),被告蘇進銘於本院準備程序時自白犯罪(見本院卷第43頁),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1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葉文博
法 官 張 震
法 官 饒佩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1 日
書記官 鄭伊芸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