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審訴字第1286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何萬仁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另案執行中)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黃秋葉
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104年9月22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刑事第10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7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張 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 黃盈菁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