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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簡上字第412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林建宏
選任辯護人 邱揚勝律師
王珮恂律師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本院高雄簡易庭中華民國105 年10月19日105 年度簡字第3742號刑事簡易判決(起訴書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 年度偵字第20440 號),提起上訴,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議庭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關於附表4至7、9 至20暨其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林建宏犯如附表4 至7 、9 至20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4 至7 、9 至20「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林建宏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駁回上訴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貳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事 實
一、林建宏係址設高雄市○○區○○路000 號2 樓斐文展業有限公司(下稱斐文公司)之登記負責人,為公司法所定之公司負責人及商業會計法所定之商業負責人,有依法據實製作商業會計憑證之義務。
其明知斐文公司於民國97年9 月至100年12月間,並無實際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予如附表1 至20「營業人名稱」欄所示之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英瑞達公司)、福聚鑫國際有限公司(下稱福聚鑫公司)、兆豐金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兆豐金公司)、新聯宇國際有限公司(下稱新聯宇公司)、華強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華強公司)、汎晨興業有限公司(下稱汎晨公司)、加祐有限公司(下稱加祐公司)、力保興業有限公司(下稱力保公司)、新農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農公司)、匯通洋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匯通公司)、不二商舍有限公司(下稱不二商舍公司)等11家營業人,竟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分別於附表1 至20所示營業稅申報期間,在不詳地點,分別開立如附表1 至20所示不實發票,交予英瑞達公司等11家營業人,使如附表2 、3 、5 、7 至14、17及20所示華強公司、汎晨公司、福聚鑫公司、新聯宇公司、新農公司及匯通公司,分別持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以每2 個月為1 期,並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各據以向所轄國稅局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以此不正方式幫助各該附表編號所示之前開營業人,逃漏如各該附表所示之各期營業稅,均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核課稅額之公平及正確性。
二、案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告發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部分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前4 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1項定有明文。
查本判決所引各項傳聞證據,雖係被告以外之人審判外陳述,然均經當事人及辯護人於本院審判程序時同意作為證據,本院並依法踐行調查證據程序,復審酌該等證據方法作成時並無違法不當或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依前開規定俱有證據能力。
貳、有罪部分
一、認定有罪之理由上開事實,業據被告林建宏於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並有斐文公司涉嫌取得及開立不實發票明細表、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申報書查詢結果、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領用統一發票申購資料、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進項來源)、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銷項去路)、欠稅查詢情形表、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結果、設立登記表、股東同意書、公司章程、公司登記核准函、營業人設立登記查簽表、新開業營業人訪問卡、委託書、房屋租賃契約書、公司變更登記表、變更登記核准函、變更登記查簽表、英瑞達公司、福聚鑫公司、兆豐金公司、新聯宇公司、華強公司、汎晨公司、加祐公司、力保公司、新農公司、匯通公司及不二商舍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結果、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汎晨公司、匯通公司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及欠稅查詢情形表、臺北國稅局財北國稅審四字第1020007599號刑事案件移送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2 年度偵字第5630號起訴書、北區國稅局103 度財營業字第Z0000000000000號裁處書、臺北國稅局財北國稅審三字第1010206962號刑事案件移送書、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 度審訴字第11號判決、中區國稅局中區國稅臺中銷售字第1020154289號刑事案件告發書、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3 年度偵字第22、9212號緩起訴處分書、高雄國稅局財高國稅審四字第0000000000號刑事案件告發書、本院101 年度審訴字第2519號判決、新農公司統一發票影本、付款證明書、高雄國稅局財高國稅審四字第1040104379B 號函、中區國稅局中區國稅臺中銷售字第1020154289號刑事案件告發書、中區國稅局中區國稅臺中銷售字第1042155991號函、高雄國稅局財高國稅審四字第1040108480號函在卷可佐,足徵被告前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予採信。
從而,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均堪認定,俱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暨上訴論斷之理由㈠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論以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字第98號判決意旨參照)。
是核被告就附表1 、4 、6 、15、16、18及19所為,均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罪;
就附表2 、3 、5 、7 至14、17及20所為,則均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
㈡按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明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 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而每年申報時間,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應分別於每年1 月、3 月、5 月、7月、9 月、11月之15日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上期之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是每期營業稅申報,於各期申報完畢,即已結束,以「一期」作為認定逃漏營業稅次數之計算,區別不難,獨立性亦強,於經驗、論理上,似難以認定逃漏營業稅,可以符合接續犯之行為概念(最高法院101 年度台上字第4362號判決意旨參照)。
查如附表1 至20所示各期申報營業稅行為,係以每2 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每期營業稅申報,於各期申報完畢,即已結束,故以「一期」作為認定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幫助逃漏營業稅)次數之計算。
故被告於附表1 至20所示各期內之各次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之數行為,均於密接時地實施,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應評價為接續犯而各論以一行為,較為合理。
附表2 、3 、5 、7 至14、17及20所示被告以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交付他人而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行為,係以一行為觸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等二罪名,為想像競合犯,均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各從一重之填製不實罪處斷。
又被告所犯上開20次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㈢上訴駁回部分原審就被告附表1 至3 、8 部分,認罪證明確,因而適用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規定論處,並審酌被告明知以公司名義開立不實交易憑證交予他人使用,足以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增加稅捐稽徵機關查核困難、紊亂稅捐體制,竟仍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營業人逃漏稅捐,所為非是。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稍見悔意,犯後並陸續補繳斐文公司稅款,再審酌被告所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之張數、金額、幫助逃漏之稅額等因素;
復斟其犯罪之動機、手段、情節、違反義務之程度、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附表1 至3 、8 所示之刑。
本院經核原審已敘述其認定被告此部分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理由,且原審之量刑已審酌前開等情及刑法第57條所列各款一切情狀,為其量刑責任之基礎,其認事用法皆無違誤,量刑亦稱妥適,並無任何偏重不當或違法之處。
被告此部分上訴主張原審量刑過重云云,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㈣原判決撤銷部分原判決就附表4 至7 、9 至20部分,認此部分罪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
惟被告就附表4 至7 、9 至20中關於兆豐金公司及英瑞達公司部分無從以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相繩(理由詳後述參、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
原審就此部分認被告同涉有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尚有未洽。
被告就此部分指摘原判決漏未審酌上情致量刑過重等語,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就原判決關於附表4 至7 、9 至20暨其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改判。
㈤爰審酌被告身為公司負責人,明知以公司名義開立不實交易憑證交予他人使用,除增加稅捐稽徵機關之查核困難、紊亂稅捐體制外,亦足以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影響國家財政及稅賦之正確性及公平性,竟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營業人逃漏稅捐,所為非是。
惟念被告犯後始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無任何前科紀錄乙節,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存卷可考,素行尚佳;
兼衡被告所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之張數、金額、犯罪動機、手段、自述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現難以維持家計之生活狀況(簡上字卷第122 頁反面)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附表4 至7 、9 至20「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並就被告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駁回上訴部分所處之刑,考量其犯罪型態相近、侵害法益相同等情,合併定應執行刑暨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如主文所示。
㈥末查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之情,已如前述,本案諒係一時失慮,致罹刑典。
經核被告所為犯行固非可取,惟其於偵審程序始終坦認犯行,並陸續補繳斐文公司稅款,已見悔意,經此偵審程序及前開罪刑宣告,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是對被告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
爰衡酌本案之犯罪情節,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告如主文所示期間之緩刑,以勵自新,並避免短期自由刑之弊端。
另為促使被告深切記取此次教訓,尊重法律規範秩序,強化其法治觀念以預防再犯,本院認有課予被告一定負擔之必要,爰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4款及第8款規定,命被告於判決確定後2 年內向國庫支付如主文所示金額,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如主文所示場次之法治教育課程;
併依刑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諭知被告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俾予適當追蹤及輔導,以符合緩刑目的。
而上開向國庫支付一定金額之緩刑負擔,依刑法第74條第4項規定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倘被告違反上開所定負擔(包括向國庫支付金額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依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得撤銷緩刑之宣告,併予敘明。
參、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
一、公訴意旨另以:被告明知斐文公司於附表4 至7 、9 至20所示期間,並無實際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予兆豐金公司及英瑞達公司,竟仍在不詳地點,填製不實統一發票交予兆豐金公司及英瑞達公司,兆豐金公司及英瑞達公司遂據以向所轄國稅局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式,幫助兆豐金公司及英瑞達公司逃漏如附表4 至7 、9 至20所示之各期營業稅,均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核課稅額之公平及正確性。
因認此部分亦均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逃漏稅捐罪等語。
二、按稅捐稽徵法上之逃漏稅捐罪,係屬結果犯,須有逃漏應繳納之稅捐之結果發生,始足構成(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486 號判決意旨參照)。
又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我國營業稅課稅範圍係針對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包括向國外購買而在我國境內提供或使用的勞務)及進口貨物,亦即以銷售或進口貨物之營業行為作為課徵對象,倘納稅義務人本無營業行為或實際交易之事實,依法即無課予營業稅之必要而不生逃漏問題。
是倘提供不實發票予其他虛設行號作為進項憑證申報營業稅,自不能論以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責。
查附表4 至7 、9 至20中之兆豐金公司及英瑞達公司係「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乙節,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刑事案件告發資料卷所附斐文公司涉嫌取得及開立不實發票明細表在卷可參(國稅一卷第5 頁)。
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係指該營業人於涉案期間全部取得或開立之統一發票皆無進銷事實,故該營業人涉案期間尚無實質逃漏營業稅;
此等營業人表面上雖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但事實上並沒有真正的買賣貨物或提供勞務的交易行為,而純粹以賣發票來謀取利益;
而無銷貨事實出售統一發票牟取之不法利益,非屬營業稅課徵之標的,免予課徵營業稅等節,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6 年4 月19日、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萬華稽徵所106 年4 月20日書函在卷可參(簡上字卷第135 至139 頁),是縱令被告有交付不實統一發票予兆豐金公司及英瑞達公司之舉,因該等公司無實際營業交易,稅捐機關不會對渠等課徵營業稅,被告行為客觀上即無幫助逃漏稅之結果,依上開說明,被告就附表4 至7 、9 至20中關於兆豐金公司及英瑞達公司部分自無從以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相繩。
然此部分既與檢察官起訴並經法院認定有罪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部分,具有法律上一罪關係,爰均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第1項、第3項、第368條、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55條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第51條第5款、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4款、第8款、第93條第1項第2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王勢豪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2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王俊彥
法 官 朱慧真
法 官 林于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2 日
書記官 梁瑜玲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3條
(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之處罰)
教唆或幫助犯第 41 條或第 42 條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6 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 33 條規定者,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附表1: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月份│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7年9、10月份 │力保興業有限公司 │9709 │BU00000000 │325,2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會計法第七十│
│2 │ │ │9709 │BU00000000 │325,200元 │0 │一條第一款之│
├──┤ │ ├────┼──────┼─────┼─────┤填製不實罪,│
│3 │ │ │9710 │BU00000000 │542,000元 │0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4 │ │ │9710 │BU00000000 │325,2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壹仟元折算壹│
│5 │ │ │9710 │BU00000000 │325,200元 │0 │日。 │
├──┼───────┴──────────┴────┴──────┴─────┼─────┤ │
│合計│ │0 │ │
└──┴────────────────────────────────────┴─────┴──────┘
附表2: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月份│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7年11、12月份│華強國際實業有限公司│9711 │CU00000000 │143,000元 │7,150元 │林建宏犯商業│
├──┤ │ ├────┼──────┼─────┼─────┤會計法第七十│
│2 │ │ │9711 │CU00000000 │209,550元 │10,478元 │一條第一款之│
├──┤ │ ├────┼──────┼─────┼─────┤填製不實罪,│
│3 │ │ │9711 │CU00000000 │214,500元 │10,725元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4 │ │ │9711 │CU00000000 │209,550元 │10,478元 │金,以新臺幣│
├──┤ │ ├────┼──────┼─────┼─────┤壹仟元折算壹│
│5 │ │ │9711 │CU00000000 │132,500元 │6,625元 │日。 │
├──┤ │ ├────┼──────┼─────┼─────┤ │
│6 │ │ │9711 │CU00000000 │168,400元 │8,420元 │ │
├──┤ │ ├────┼──────┼─────┼─────┤ │
│7 │ │ │9711 │CU00000000 │132,500元 │6,625元 │ │
├──┤ │ ├────┼──────┼─────┼─────┤ │
│8 │ │ │9712 │CU00000000 │127,000元 │6,350元 │ │
├──┤ │ ├────┼──────┼─────┼─────┤ │
│9 │ │ │9712 │CU00000000 │238,500元 │11,925元 │ │
├──┤ │ ├────┼──────┼─────┼─────┤ │
│10 │ │ │9712 │CU00000000 │108,000元 │5,400元 │ │
├──┤ │ ├────┼──────┼─────┼─────┤ │
│11 │ │ │9712 │CU00000000 │227,500元 │11,375元 │ │
├──┤ │ ├────┼──────┼─────┼─────┤ │
│12 │ │ │9712 │CU00000000 │295,000元 │14,750元 │ │
├──┤ │ ├────┼──────┼─────┼─────┤ │
│13 │ │ │9712 │CU00000000 │180,000元 │9,000元 │ │
├──┤ │ ├────┼──────┼─────┼─────┤ │
│14 │ │ │9712 │CU00000000 │130,000元 │6,500元 │ │
├──┤ │ ├────┼──────┼─────┼─────┤ │
│15 │ │ │9712 │CU00000000 │180,000元 │9,000元 │ │
├──┼───────┴──────────┴────┴──────┴─────┼─────┤ │
│合計│ │134,801元 │ │
└──┴────────────────────────────────────┴─────┴──────┘
附表3: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月份│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8年1、2月份 │華強國際實業有限公司│9801 │DU00000000 │91,250元 │4,563元 │林建宏犯商業│
├──┤ │ ├────┼──────┼─────┼─────┤會計法第七十│
│2 │ │ │9801 │DU00000000 │129,600元 │6,480元 │一條第一款之│
├──┤ │ ├────┼──────┼─────┼─────┤填製不實罪,│
│3 │ │ │9801 │DU00000000 │120,000元 │6,000元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4 │ │ │9802 │DU00000000 │283,500元 │14,175元 │金,以新臺幣│
├──┤ │ ├────┼──────┼─────┼─────┤壹仟元折算壹│
│5 │ │ │9802 │DU00000000 │64,000元 │3,200元 │日。 │
├──┤ │ ├────┼──────┼─────┼─────┤ │
│6 │ │ │9802 │DU00000000 │244,100元 │12,205元 │ │
├──┤ │ ├────┼──────┼─────┼─────┤ │
│7 │ │ │9802 │DU00000000 │187,501元 │9,375元 │ │
├──┤ │ ├────┼──────┼─────┼─────┤ │
│8 │ │ │9802 │DU00000000 │193,500元 │9,675元 │ │
├──┼───────┴──────────┴────┴──────┴─────┼─────┤ │
│合計│ │66,213元 │ │
└──┴────────────────────────────────────┴─────┴──────┘
附表4: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月份│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8年3、4月份 │兆豐金開發有限公司 │9803 │EU00000000 │214,0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會計法第七十│
│2 │ │ │9803 │EU00000000 │279,300元 │0 │一條第一款之│
├──┤ │ ├────┼──────┼─────┼─────┤填製不實罪,│
│3 │ │ │9803 │EU00000000 │97,575元 │0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4 │ │ │9803 │EU00000000 │214,0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壹仟元折算壹│
│5 │ │ │9803 │EU00000000 │209,000元 │0 │日。 │
├──┤ │ ├────┼──────┼─────┼─────┤ │
│6 │ │ │9803 │EU00000000 │396,100元 │0 │ │
├──┤ │ ├────┼──────┼─────┼─────┤ │
│7 │ │ │9803 │EU00000000 │321,500元 │0 │ │
├──┤ │ ├────┼──────┼─────┼─────┤ │
│8 │ │ │9803 │EU00000000 │157,500元 │0 │ │
├──┤ │ ├────┼──────┼─────┼─────┤ │
│9 │ │ │9803 │EU00000000 │165,000元 │0 │ │
├──┤ │ ├────┼──────┼─────┼─────┤ │
│10 │ │ │9803 │EU00000000 │165,000元 │0 │ │
├──┤ │ ├────┼──────┼─────┼─────┤ │
│11 │ │ │9803 │EU00000000 │367,500元 │0 │ │
├──┤ │ ├────┼──────┼─────┼─────┤ │
│12 │ │ │9803 │EU00000000 │191,240元 │0 │ │
├──┤ │ ├────┼──────┼─────┼─────┤ │
│13 │ │ │9803 │EU00000000 │272,250元 │0 │ │
├──┤ │ ├────┼──────┼─────┼─────┤ │
│14 │ │ │9803 │EU00000000 │199,000元 │0 │ │
├──┤ │ ├────┼──────┼─────┼─────┤ │
│15 │ │ │9803 │EU00000000 │199,000元 │0 │ │
├──┤ │ ├────┼──────┼─────┼─────┤ │
│16 │ │ │9803 │EU00000000 │221,250元 │0 │ │
├──┤ │ ├────┼──────┼─────┼─────┤ │
│17 │ │ │9803 │EU00000000 │221,250元 │0 │ │
├──┤ │ ├────┼──────┼─────┼─────┤ │
│18 │ │ │9804 │EU00000000 │152,000元 │0 │ │
├──┤ │ ├────┼──────┼─────┼─────┤ │
│19 │ │ │9804 │EU00000000 │304,000元 │0 │ │
├──┤ │ ├────┼──────┼─────┼─────┤ │
│20 │ │ │9804 │EU00000000 │72,000元 │0 │ │
├──┤ │ ├────┼──────┼─────┼─────┤ │
│21 │ │ │9804 │EU00000000 │292,000元 │0 │ │
├──┤ │ ├────┼──────┼─────┼─────┤ │
│22 │ │ │9804 │EU00000000 │325,000元 │0 │ │
├──┤ │ ├────┼──────┼─────┼─────┤ │
│23 │ │ │9804 │EU00000000 │242,460元 │0 │ │
├──┤ │ ├────┼──────┼─────┼─────┤ │
│24 │ │ │9804 │EU00000000 │320,000元 │0 │ │
├──┤ │ ├────┼──────┼─────┼─────┤ │
│25 │ │ │9804 │EU00000000 │155,600元 │0 │ │
├──┤ │ ├────┼──────┼─────┼─────┤ │
│26 │ │ │9804 │EU00000000 │199,500元 │0 │ │
├──┤ │ ├────┼──────┼─────┼─────┤ │
│27 │ │ │9804 │EU00000000 │199,500元 │0 │ │
├──┤ │ ├────┼──────┼─────┼─────┤ │
│28 │ │ │9804 │EU00000000 │229,400元 │0 │ │
├──┤ │ ├────┼──────┼─────┼─────┤ │
│29 │ │ │9804 │EU00000000 │192,200元 │0 │ │
├──┼───────┴──────────┴────┴──────┴─────┼─────┤ │
│合計│ │0 │ │
└──┴────────────────────────────────────┴─────┴──────┘
附表5: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月份│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8年5、6月份 │兆豐金開發有限公司 │9805 │FU00000000 │78,6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會計法第七十│
│2 │ │ │9805 │FU00000000 │101,950元 │0 │一條第一款之│
├──┤ │ ├────┼──────┼─────┼─────┤填製不實罪,│
│3 │ │ │9805 │FU00000000 │254,500元 │0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4 │ │ │9805 │FU00000000 │9,3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壹仟元折算壹│
│5 │ │ │9805 │FU00000000 │83,900元 │0 │日。 │
├──┤ │ ├────┼──────┼─────┼─────┤ │
│6 │ │ │9805 │FU00000000 │39,840元 │0 │ │
├──┤ │ ├────┼──────┼─────┼─────┤ │
│7 │ │ │9805 │FU00000000 │64,050元 │0 │ │
├──┤ │ ├────┼──────┼─────┼─────┤ │
│8 │ │ │9806 │FU00000000 │194,020元 │0 │ │
├──┤ │ ├────┼──────┼─────┼─────┤ │
│9 │ │ │9806 │FU00000000 │37,350元 │0 │ │
├──┤ │ ├────┼──────┼─────┼─────┤ │
│10 │ │ │9806 │FU00000000 │29,880元 │0 │ │
├──┤ │ ├────┼──────┼─────┼─────┤ │
│11 │ │ │9806 │FU00000000 │67,160元 │0 │ │
├──┤ │ ├────┼──────┼─────┼─────┤ │
│12 │ │ │9806 │FU00000000 │70,740元 │0 │ │
├──┤ │ ├────┼──────┼─────┼─────┤ │
│13 │ │ │9806 │FU00000000 │188,790元 │0 │ │
├──┤ │ ├────┼──────┼─────┼─────┤ │
│14 │ │ │9806 │FU00000000 │111,590元 │0 │ │
├──┤ │ ├────┼──────┼─────┼─────┤ │
│15 │ │ │9806 │FU00000000 │116,600元 │0 │ │
├──┤ │ ├────┼──────┼─────┼─────┤ │
│16 │ │ │9806 │FU00000000 │42,000元 │0 │ │
├──┤ ├──────────┼────┼──────┼─────┼─────┤ │
│17 │ │汎晨興業有限公司 │9805 │FU00000000 │133,440元 │6,672元 │ │
├──┤ │ ├────┼──────┼─────┼─────┤ │
│18 │ │ │9805 │FU00000000 │199,110元 │9,956元 │ │
├──┼───────┴──────────┴────┴──────┴─────┼─────┤ │
│合計│ │16,628 元 │ │
└──┴────────────────────────────────────┴─────┴──────┘
附表 6: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8年7、8月份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9807 │GU00000000 │180,0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9807 │GU00000000 │127,2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9807 │GU00000000 │149,85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9807 │GU00000000 │89,700元 │0 │ │
│ │ │ │ │ │ │ │ │
├──┤ │ ├────┼──────┼─────┼─────┤ │
│5 │ │ │9807 │GU00000000 │167,200元 │0 │ │
│ │ │ │ │ │ │ │ │
├──┤ │ ├────┼──────┼─────┼─────┤ │
│6 │ │ │9807 │GU00000000 │242,200元 │0 │ │
│ │ │ │ │ │ │ │ │
├──┤ │ ├────┼──────┼─────┼─────┤ │
│7 │ │ │9807 │GU00000000 │122,400元 │0 │ │
│ │ │ │ │ │ │ │ │
├──┤ │ ├────┼──────┼─────┼─────┤ │
│8 │ │ │9807 │GU00000000 │168,000元 │0 │ │
│ │ │ │ │ │ │ │ │
├──┤ │ ├────┼──────┼─────┼─────┤ │
│9 │ │ │9807 │GU00000000 │193,700元 │0 │ │
│ │ │ │ │ │ │ │ │
├──┤ │ ├────┼──────┼─────┼─────┤ │
│10 │ │ │9807 │GU00000000 │13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1 │ │ │9807 │GU00000000 │51,200元 │0 │ │
│ │ │ │ │ │ │ │ │
├──┤ │ ├────┼──────┼─────┼─────┤ │
│12 │ │ │9807 │GU00000000 │137,100元 │0 │ │
│ │ │ │ │ │ │ │ │
├──┤ │ ├────┼──────┼─────┼─────┤ │
│13 │ │ │9807 │GU00000000 │15,900元 │0 │ │
│ │ │ │ │ │ │ │ │
├──┤ │ ├────┼──────┼─────┼─────┤ │
│14 │ │ │9807 │GU00000000 │251,750元 │0 │ │
│ │ │ │ │ │ │ │ │
├──┤ │ ├────┼──────┼─────┼─────┤ │
│15 │ │ │9807 │GU00000000 │69,500元 │0 │ │
│ │ │ │ │ │ │ │ │
├──┤ │ ├────┼──────┼─────┼─────┤ │
│16 │ │ │9807 │GU00000000 │164,500元 │0 │ │
│ │ │ │ │ │ │ │ │
├──┤ │ ├────┼──────┼─────┼─────┤ │
│17 │ │ │9808 │GU00000000 │167,400元 │0 │ │
│ │ │ │ │ │ │ │ │
├──┤ │ ├────┼──────┼─────┼─────┤ │
│18 │ │ │9808 │GU00000000 │230,100元 │0 │ │
│ │ │ │ │ │ │ │ │
├──┤ │ ├────┼──────┼─────┼─────┤ │
│19 │ │ │9808 │GU00000000 │374,000元 │0 │ │
│ │ │ │ │ │ │ │ │
├──┤ │ ├────┼──────┼─────┼─────┤ │
│20 │ │ │9808 │GU00000000 │276,000元 │0 │ │
│ │ │ │ │ │ │ │ │
├──┤ │ ├────┼──────┼─────┼─────┤ │
│21 │ │ │9808 │GU00000000 │374,000元 │0 │ │
│ │ │ │ │ │ │ │ │
├──┤ │ ├────┼──────┼─────┼─────┤ │
│22 │ │ │9808 │GU00000000 │480,000元 │0 │ │
│ │ │ │ │ │ │ │ │
├──┤ │ ├────┼──────┼─────┼─────┤ │
│23 │ │ │9808 │GU00000000 │113,400元 │0 │ │
│ │ │ │ │ │ │ │ │
├──┤ │ ├────┼──────┼─────┼─────┤ │
│24 │ │ │9808 │GU00000000 │122,800元 │0 │ │
│ │ │ │ │ │ │ │ │
├──┤ │ ├────┼──────┼─────┼─────┤ │
│25 │ │ │9808 │GU00000000 │95,000元 │0 │ │
│ │ │ │ │ │ │ │ │
├──┼───────┴──────────┴────┴──────┴─────┼─────┤ │
│合計│ │0 │ │
└──┴────────────────────────────────────┴─────┴──────┘
附表7: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8年9、10月份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9809 │HU00000000 │336,0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9809 │HU00000000 │221,0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9810 │HU00000000 │315,0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9810 │HU00000000 │302,400元 │0 │ │
│ │ │ │ │ │ │ │ │
├──┤ ├──────────┼────┼──────┼─────┼─────┤ │
│5 │ │汎晨興業有限公司 │9809 │HU00000000 │159,210元 │7,961元 │ │
├──┤ │ ├────┼──────┼─────┼─────┤ │
│6 │ │ │9809 │HU00000000 │392,000元 │19,600元 │ │
├──┤ │ ├────┼──────┼─────┼─────┤ │
│7 │ │ │9809 │HU00000000 │387,170元 │19,359元 │ │
├──┤ │ ├────┼──────┼─────┼─────┤ │
│8 │ │ │9809 │HU00000000 │78,200元 │3,910元 │ │
├──┤ │ ├────┼──────┼─────┼─────┤ │
│9 │ │ │9809 │HU00000000 │228,000元 │11,400元 │ │
├──┤ │ ├────┼──────┼─────┼─────┤ │
│10 │ │ │9809 │HU00000000 │461,880元 │23,094元 │ │
├──┤ │ ├────┼──────┼─────┼─────┤ │
│11 │ │ │9810 │HU00000000 │283,500元 │14,175元 │ │
├──┤ │ ├────┼──────┼─────┼─────┤ │
│12 │ │ │9810 │HU00000000 │255,460元 │12,773元 │ │
├──┤ │ ├────┼──────┼─────┼─────┤ │
│13 │ │ │9810 │HU00000000 │208,800元 │10,440元 │ │
├──┤ │ ├────┼──────┼─────┼─────┤ │
│14 │ │ │9810 │HU00000000 │476,000元 │23,800元 │ │
├──┤ │ ├────┼──────┼─────┼─────┤ │
│15 │ │ │9810 │HU00000000 │348,990元 │17,450元 │ │
├──┤ │ ├────┼──────┼─────┼─────┤ │
│16 │ │ │9810 │HU00000000 │231,600元 │11,580元 │ │
├──┼───────┴──────────┴────┴──────┴─────┼─────┤ │
│合計│ │175,542元 │ │
└──┴────────────────────────────────────┴─────┴──────┘
附表8: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8年11、12月份│福聚鑫國際有限公司 │9811 │JU00000000 │340,000元 │17,000元 │林建宏犯商業│
├──┤ │ ├────┼──────┼─────┼─────┤會計法第七十│
│2 │ │ │9811 │JU00000000 │202,400元 │10,120元 │一條第一款之│
├──┤ │ ├────┼──────┼─────┼─────┤填製不實罪,│
│3 │ │ │9812 │JU00000000 │390,000元 │19,500元 │處有期徒刑貳│
├──┤ ├──────────┼────┼──────┼─────┼─────┤月,如易科罰│
│4 │ │新聯宇國際有限公司 │9811 │JU00000000 │76,400元 │3,820元 │金,以新臺幣│
├──┤ │ ├────┼──────┼─────┼─────┤壹仟元折算壹│
│5 │ │ │9811 │JU00000000 │246,000元 │12,300元 │日。 │
├──┤ │ ├────┼──────┼─────┼─────┤ │
│6 │ │ │9811 │JU00000000 │453,600元 │22,680元 │ │
├──┤ │ ├────┼──────┼─────┼─────┤ │
│7 │ │ │9811 │JU00000000 │215,100元 │10,755元 │ │
├──┤ │ ├────┼──────┼─────┼─────┤ │
│8 │ │ │9811 │JU00000000 │420,000元 │21,000元 │ │
├──┤ │ ├────┼──────┼─────┼─────┤ │
│9 │ │ │9811 │JU00000000 │429,000元 │21,450元 │ │
├──┤ │ ├────┼──────┼─────┼─────┤ │
│10 │ │ │9812 │JU00000000 │276,890元 │13,844元 │ │
├──┤ │ ├────┼──────┼─────┼─────┤ │
│11 │ │ │9812 │JU00000000 │272,990元 │13,649元 │ │
├──┤ │ ├────┼──────┼─────┼─────┤ │
│12 │ │ │9812 │JU00000000 │424,000元 │21,200元 │ │
├──┤ │ ├────┼──────┼─────┼─────┤ │
│13 │ │ │9812 │JU00000000 │149,760元 │7,488元 │ │
├──┤ │ ├────┼──────┼─────┼─────┤ │
│14 │ │ │9812 │JU00000000 │96,710元 │4,835元 │ │
├──┤ │ ├────┼──────┼─────┼─────┤ │
│15 │ │ │9812 │JU00000000 │171,100元 │8,555元 │ │
├──┤ │ ├────┼──────┼─────┼─────┤ │
│16 │ │ │9812 │JU00000000 │184,000元 │9,200元 │ │
├──┤ │ ├────┼──────┼─────┼─────┤ │
│17 │ │ │9812 │JU00000000 │260,550元 │13,027元 │ │
├──┤ │ ├────┼──────┼─────┼─────┤ │
│18 │ │ │9812 │JU00000000 │160,200元 │8,010元 │ │
├──┼───────┴──────────┴────┴──────┴─────┼─────┤ │
│合計│ │238,433元 │ │
└──┴────────────────────────────────────┴─────┴──────┘
附表9: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9年1、2月份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9901 │KU00000000 │189,0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9901 │KU00000000 │136,0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9902 │KU00000000 │200,1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日。 │
│4 │ │福聚鑫國際有限公司 │9901 │KU00000000 │46,400元 │2,320元 │ │
├──┤ │ ├────┼──────┼─────┼─────┤ │
│5 │ │ │9902 │KU00000000 │176,000元 │8,800元 │ │
├──┤ │ ├────┼──────┼─────┼─────┤ │
│6 │ │ │9902 │KU00000000 │330,000元 │16,500元 │ │
├──┤ ├──────────┼────┼──────┼─────┼─────┤ │
│7 │ │新聯宇國際有限公司 │9901 │KU00000000 │380,900元 │19,045元 │ │
├──┤ │ ├────┼──────┼─────┼─────┤ │
│8 │ │ │9901 │KU00000000 │439,500元 │21,975元 │ │
├──┤ │ ├────┼──────┼─────┼─────┤ │
│9 │ │ │9901 │KU00000000 │293,000元 │14,650元 │ │
├──┤ │ ├────┼──────┼─────┼─────┤ │
│10 │ │ │9901 │KU00000000 │429,960元 │21,498元 │ │
├──┤ ├──────────┼────┼──────┼─────┼─────┤ │
│11 │ │加祐有限公司 │9901 │KU00000000 │386,000元 │0 │ │
├──┤ │ ├────┼──────┼─────┼─────┤ │
│12 │ │ │9901 │KU00000000 │418,000元 │0 │ │
├──┤ │ ├────┼──────┼─────┼─────┤ │
│13 │ │ │9901 │KU00000000 │430,000元 │0 │ │
├──┤ │ ├────┼──────┼─────┼─────┤ │
│14 │ │ │9901 │KU00000000 │415,000元 │0 │ │
├──┤ │ ├────┼──────┼─────┼─────┤ │
│15 │ │ │9901 │KU00000000 │198,000元 │0 │ │
├──┤ │ ├────┼──────┼─────┼─────┤ │
│16 │ │ │9901 │KU00000000 │58,400元 │0 │ │
├──┤ ├──────────┼────┼──────┼─────┼─────┤ │
│17 │ │不二商舍有限公司 │9901 │KU00000000 │304,000元 │0 │ │
├──┤ │ ├────┼──────┼─────┼─────┤ │
│18 │ │ │9901 │KU00000000 │314,060元 │0 │ │
├──┤ │ ├────┼──────┼─────┼─────┤ │
│19 │ │ │9901 │KU00000000 │24,000元 │0 │ │
├──┤ │ ├────┼──────┼─────┼─────┤ │
│20 │ │ │9902 │KU00000000 │390,000元 │0 │ │
├──┤ │ ├────┼──────┼─────┼─────┤ │
│21 │ │ │9902 │KU00000000 │400,000元 │0 │ │
├──┼───────┴──────────┴────┴──────┴─────┼─────┤ │
│合計│ │104,788元 │ │
└──┴────────────────────────────────────┴─────┴──────┘
附表10: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9年3、4月份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9903 │MU00000000 │628,8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9904 │MU00000000 │377,5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9904 │MU00000000 │626,0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9904 │MU00000000 │210,600元 │0 │ │
│ │ │ │ │ │ │ │ │
├──┤ │ ├────┼──────┼─────┼─────┤ │
│5 │ │ │9904 │MU00000000 │62,100元 │0 │ │
│ │ │ │ │ │ │ │ │
├──┤ ├──────────┼────┼──────┼─────┼─────┤ │
│6 │ │福聚鑫國際有限公司 │9903 │MU00000000 │53,400元 │2,670元 │ │
├──┤ │ ├────┼──────┼─────┼─────┤ │
│7 │ │ │9903 │MU00000000 │59,150元 │2,958元 │ │
├──┤ │ ├────┼──────┼─────┼─────┤ │
│8 │ │ │9903 │MU00000000 │281,425元 │14,071元 │ │
├──┤ │ ├────┼──────┼─────┼─────┤ │
│9 │ │ │9904 │MU00000000 │187,575元 │9,379元 │ │
├──┤ │ ├────┼──────┼─────┼─────┤ │
│10 │ │ │9904 │MU00000000 │617,400元 │30,870元 │ │
├──┤ │ ├────┼──────┼─────┼─────┤ │
│11 │ │ │9904 │MU00000000 │1,483,000 │74,150元 │ │
│ │ │ │ │ │元 │ │ │
│ │ │ │ │ │ │ │ │
├──┤ │ ├────┼──────┼─────┼─────┤ │
│12 │ │ │9904 │MU00000000 │74,400元 │3,720元 │ │
├──┤ │ ├────┼──────┼─────┼─────┤ │
│13 │ │ │9904 │MU00000000 │69,000元 │3,450元 │ │
├──┤ │ ├────┼──────┼─────┼─────┤ │
│14 │ │ │9904 │MU00000000 │32,200元 │1,610元 │ │
├──┤ ├──────────┼────┼──────┼─────┼─────┤ │
│15 │ │加祐有限公司 │9903 │MU00000000 │309,250元 │0 │ │
├──┤ │ ├────┼──────┼─────┼─────┤ │
│16 │ │ │9903 │MU00000000 │228,500元 │0 │ │
├──┤ │ ├────┼──────┼─────┼─────┤ │
│17 │ │ │9903 │MU00000000 │96,000元 │0 │ │
├──┤ │ ├────┼──────┼─────┼─────┤ │
│18 │ │ │9904 │MU00000000 │185,070元 │0 │ │
├──┤ │ ├────┼──────┼─────┼─────┤ │
│19 │ │ │9904 │MU00000000 │56,580元 │0 │ │
├──┤ │ ├────┼──────┼─────┼─────┤ │
│20 │ │ │9904 │MU00000000 │77,000元 │0 │ │
├──┼───────┴──────────┴────┴──────┴─────┼─────┤ │
│合計│ │142,878 元│ │
└──┴────────────────────────────────────┴─────┴──────┘
附表11: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9年5、6月份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9906 │MU00000000 │453,6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9906 │MU00000000 │496,8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9906 │MU00000000 │46,8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9906 │MU00000000 │33,900元 │0 │ │
│ │ │ │ │ │ │ │ │
├──┤ │ ├────┼──────┼─────┼─────┤ │
│5 │ │ │9906 │MU00000000 │423,900元 │0 │ │
│ │ │ │ │ │ │ │ │
├──┤ │ ├────┼──────┼─────┼─────┤ │
│6 │ │ │9906 │MU00000000 │111,200元 │0 │ │
│ │ │ │ │ │ │ │ │
├──┤ │ ├────┼──────┼─────┼─────┤ │
│7 │ │ │9906 │MU00000000 │41,400元 │0 │ │
│ │ │ │ │ │ │ │ │
├──┤ │ ├────┼──────┼─────┼─────┤ │
│8 │ │ │9906 │MU00000000 │441,000元 │0 │ │
│ │ │ │ │ │ │ │ │
├──┤ │ ├────┼──────┼─────┼─────┤ │
│9 │ │ │9906 │MU00000000 │309,500元 │0 │ │
│ │ │ │ │ │ │ │ │
├──┤ │ ├────┼──────┼─────┼─────┤ │
│10 │ │ │9906 │MU00000000 │232,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1 │ │ │9906 │MU00000000 │46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2 │ │ │9906 │MU00000000 │46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3 │ │ │9906 │MU00000000 │447,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4 │ │ │9906 │MU00000000 │208,240元 │0 │ │
│ │ │ │ │ │ │ │ │
├──┤ │ ├────┼──────┼─────┼─────┤ │
│15 │ │ │9906 │MU00000000 │401,630元 │0 │ │
│ │ │ │ │ │ │ │ │
├──┤ │ ├────┼──────┼─────┼─────┤ │
│16 │ │ │9906 │MU00000000 │185,000元 │0 │ │
│ │ │ │ │ │ │ │ │
├──┤ ├──────────┼────┼──────┼─────┼─────┤ │
│17 │ │福聚鑫國際有限公司 │9906 │MU00000000 │88,040元 │4,402元 │ │
├──┤ │ ├────┼──────┼─────┼─────┤ │
│18 │ │ │9906 │MU00000000 │275,500元 │13,775元 │ │
├──┤ │ ├────┼──────┼─────┼─────┤ │
│19 │ │ │9906 │MU00000000 │264,600元 │13,230元 │ │
├──┤ │ ├────┼──────┼─────┼─────┤ │
│20 │ │ │9906 │MU00000000 │124,500元 │6,225元 │ │
├──┤ │ ├────┼──────┼─────┼─────┤ │
│21 │ │ │9906 │MU00000000 │199,800元 │9,990元 │ │
├──┤ ├──────────┼────┼──────┼─────┼─────┤ │
│22 │ │新聯宇國際有限公司 │9906 │MU00000000 │181,090元 │9,054元 │ │
├──┤ ├──────────┼────┼──────┼─────┼─────┤ │
│23 │ │加祐有限公司 │9906 │MU00000000 │258,900元 │0 │ │
├──┤ │ ├────┼──────┼─────┼─────┤ │
│24 │ │ │9906 │MU00000000 │217,580元 │0 │ │
├──┼───────┴──────────┴────┴──────┴─────┼─────┤ │
│合計│ │56,676 元 │ │
└──┴────────────────────────────────────┴─────┴──────┘
附表12: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9年7、8月份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9907 │NU00000000 │611,0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9907 │NU00000000 │612,0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9907 │NU00000000 │420,0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9907 │NU00000000 │472,500元 │0 │ │
│ │ │ │ │ │ │ │ │
├──┤ │ ├────┼──────┼─────┼─────┤ │
│5 │ │ │9907 │NU00000000 │338,000元 │0 │ │
│ │ │ │ │ │ │ │ │
├──┤ │ ├────┼──────┼─────┼─────┤ │
│6 │ │ │9907 │NU00000000 │774,000元 │0 │ │
│ │ │ │ │ │ │ │ │
├──┤ │ ├────┼──────┼─────┼─────┤ │
│7 │ │ │9908 │NU00000000 │455,400元 │0 │ │
│ │ │ │ │ │ │ │ │
├──┤ │ ├────┼──────┼─────┼─────┤ │
│8 │ │ │9908 │NU00000000 │48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9 │ │ │9908 │NU00000000 │493,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0 │ │ │9908 │NU00000000 │492,000元 │0 │ │
│ │ │ │ │ │ │ │ │
├──┤ ├──────────┼────┼──────┼─────┼─────┤ │
│11 │ │福聚鑫國際有限公司 │9907 │NU00000000 │554,600元 │27,730元 │ │
├──┤ │ ├────┼──────┼─────┼─────┤ │
│12 │ │ │9907 │NU00000000 │686,000元 │34,300元 │ │
├──┤ │ ├────┼──────┼─────┼─────┤ │
│13 │ │ │9907 │NU00000000 │686,000元 │34,300元 │ │
├──┤ │ ├────┼──────┼─────┼─────┤ │
│14 │ │ │9907 │NU00000000 │242,400元 │12,120元 │ │
├──┤ │ ├────┼──────┼─────┼─────┤ │
│15 │ │ │9907 │NU00000000 │244,800元 │12,240元 │ │
├──┼───────┴──────────┴────┴──────┴─────┼─────┤ │
│合計│ │120,690 元│ │
└──┴────────────────────────────────────┴─────┴──────┘
附表13: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9年9、10月份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9909 │PU00000000 │408,0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9909 │PU00000000 │620,8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9909 │PU00000000 │909,9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9909 │PU00000000 │732,300元 │0 │ │
│ │ │ │ │ │ │ │ │
├──┤ │ ├────┼──────┼─────┼─────┤ │
│5 │ │ │9909 │PU00000000 │265,300元 │0 │ │
│ │ │ │ │ │ │ │ │
├──┤ │ ├────┼──────┼─────┼─────┤ │
│6 │ │ │9909 │PU00000000 │195,800元 │0 │ │
│ │ │ │ │ │ │ │ │
├──┤ │ ├────┼──────┼─────┼─────┤ │
│7 │ │ │9909 │PU00000000 │869,000元 │0 │ │
│ │ │ │ │ │ │ │ │
├──┤ │ ├────┼──────┼─────┼─────┤ │
│8 │ │ │9909 │PU00000000 │504,500元 │0 │ │
│ │ │ │ │ │ │ │ │
├──┤ │ ├────┼──────┼─────┼─────┤ │
│9 │ │ │9909 │PU00000000 │1,158,600 │0 │ │
│ │ │ │ │ │元 │ │ │
├──┤ │ ├────┼──────┼─────┼─────┤ │
│10 │ │ │9909 │PU00000000 │86,400元 │0 │ │
│ │ │ │ │ │ │ │ │
├──┤ │ ├────┼──────┼─────┼─────┤ │
│11 │ │ │9909 │PU00000000 │130,500元 │0 │ │
│ │ │ │ │ │ │ │ │
├──┤ ├──────────┼────┼──────┼─────┼─────┤ │
│12 │ │福聚鑫國際有限公司 │9909 │PU00000000 │560,000元 │28,000元 │ │
├──┤ │ ├────┼──────┼─────┼─────┤ │
│13 │ │ │9909 │PU00000000 │950,000元 │47,500元 │ │
├──┤ │ ├────┼──────┼─────┼─────┤ │
│14 │ │ │9909 │PU00000000 │138,000元 │6,900元 │ │
├──┤ │ ├────┼──────┼─────┼─────┤ │
│15 │ │ │9909 │PU00000000 │407,500元 │20,375元 │ │
├──┤ │ ├────┼──────┼─────┼─────┤ │
│16 │ │ │9910 │PU00000000 │260,000元 │13,000元 │ │
├──┼───────┴──────────┴────┴──────┴─────┼─────┤ │
│合計│ │115,775元 │ │
└──┴────────────────────────────────────┴─────┴──────┘
附表14: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99年11、12月份│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9911 │QU00000000 │53,55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9911 │QU00000000 │38,25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9911 │QU00000000 │408,0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9911 │QU00000000 │151,240元 │0 │ │
│ │ │ │ │ │ │ │ │
├──┤ │ ├────┼──────┼─────┼─────┤ │
│5 │ │ │9911 │QU00000000 │832,600元 │0 │ │
│ │ │ │ │ │ │ │ │
├──┤ │ ├────┼──────┼─────┼─────┤ │
│6 │ │ │9911 │QU00000000 │1,344,000 │0 │ │
│ │ │ │ │ │元 │ │ │
├──┤ │ ├────┼──────┼─────┼─────┤ │
│7 │ │ │9912 │QU00000000 │348,000元 │0 │ │
│ │ │ │ │ │ │ │ │
├──┤ │ ├────┼──────┼─────┼─────┤ │
│8 │ │ │9912 │QU00000000 │440,000元 │0 │ │
│ │ │ │ │ │ │ │ │
├──┤ │ ├────┼──────┼─────┼─────┤ │
│9 │ │ │9912 │QU00000000 │160,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0 │ │ │9912 │QU00000000 │360,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1 │ │ │9912 │QU00000000 │58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2 │ │ │9912 │QU00000000 │231,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3 │ │ │9912 │QU00000000 │22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4 │ │ │9912 │QU00000000 │720,000元 │0 │ │
│ │ │ │ │ │ │ │ │
├──┤ ├──────────┼────┼──────┼─────┼─────┤ │
│15 │ │福聚鑫國際有限公司 │9911 │QU00000000 │330,000元 │16,500元 │ │
├──┤ │ ├────┼──────┼─────┼─────┤ │
│16 │ │ │9911 │QU00000000 │214,500元 │10,725元 │ │
├──┤ │ ├────┼──────┼─────┼─────┤ │
│17 │ │ │9911 │QU00000000 │427,350元 │21,368元 │ │
├──┤ │ ├────┼──────┼─────┼─────┤ │
│18 │ │ │9912 │QU00000000 │259,800元 │12,990元 │ │
├──┤ │ ├────┼──────┼─────┼─────┤ │
│19 │ │ │9912 │QU00000000 │138,000元 │6,900元 │ │
├──┤ │ ├────┼──────┼─────┼─────┤ │
│20 │ │ │9912 │QU00000000 │28,000元 │1,400元 │ │
├──┤ │ ├────┼──────┼─────┼─────┤ │
│21 │ │ │9912 │QU00000000 │389,400元 │19,470元 │ │
├──┤ │ ├────┼──────┼─────┼─────┤ │
│22 │ │ │9912 │QU00000000 │39,000元 │1,950元 │ │
├──┤ │ ├────┼──────┼─────┼─────┤ │
│23 │ │ │9912 │QU00000000 │216,500元 │10,825元 │ │
├──┤ │ ├────┼──────┼─────┼─────┤ │
│24 │ │ │9912 │QU00000000 │1,010,000 │50,500元 │ │
│ │ │ │ │ │元 │ │ │
├──┼───────┴──────────┴────┴──────┴─────┼─────┤ │
│合計│ │152,628 元│ │
└──┴────────────────────────────────────┴─────┴──────┘
附表15: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100年1、2月份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10001 │RU00000000 │396,8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10001 │RU00000000 │85,5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10001 │RU00000000 │85,5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10001 │RU00000000 │207,320元 │0 │ │
│ │ │ │ │ │ │ │ │
├──┤ │ ├────┼──────┼─────┼─────┤ │
│5 │ │ │10001 │RU00000000 │61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6 │ │ │10001 │RU00000000 │151,630元 │0 │ │
│ │ │ │ │ │ │ │ │
├──┤ │ ├────┼──────┼─────┼─────┤ │
│7 │ │ │10002 │RU00000000 │36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8 │ │ │10002 │RU00000000 │532,500元 │0 │ │
│ │ │ │ │ │ │ │ │
├──┤ │ ├────┼──────┼─────┼─────┤ │
│9 │ │ │10002 │RU00000000 │269,400元 │0 │ │
│ │ │ │ │ │ │ │ │
├──┤ │ ├────┼──────┼─────┼─────┤ │
│10 │ │ │10002 │RU00000000 │256,300元 │0 │ │
│ │ │ │ │ │ │ │ │
├──┤ │ ├────┼──────┼─────┼─────┤ │
│11 │ │ │10002 │RU00000000 │40,400元 │0 │ │
│ │ │ │ │ │ │ │ │
├──┤ │ ├────┼──────┼─────┼─────┤ │
│12 │ │ │10002 │RU00000000 │85,000元 │0 │ │
│ │ │ │ │ │ │ │ │
├──┼───────┴──────────┴────┴──────┴─────┼─────┤ │
│合計│ │0 │ │
└──┴────────────────────────────────────┴─────┴──────┘
附表16: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100年3、4月份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10003 │SY00000000 │657,02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10003 │SY00000000 │114,0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10003 │SY00000000 │393,25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10003 │SY00000000 │402,000元 │0 │ │
│ │ │ │ │ │ │ │ │
├──┤ │ ├────┼──────┼─────┼─────┤ │
│5 │ │ │10003 │SY00000000 │86,800元 │0 │ │
│ │ │ │ │ │ │ │ │
├──┤ │ ├────┼──────┼─────┼─────┤ │
│6 │ │ │10003 │SY00000000 │144,480元 │0 │ │
│ │ │ │ │ │ │ │ │
├──┤ │ ├────┼──────┼─────┼─────┤ │
│7 │ │ │10003 │SY00000000 │3,890元 │0 │ │
│ │ │ │ │ │ │ │ │
├──┤ │ ├────┼──────┼─────┼─────┤ │
│8 │ │ │10003 │SY00000000 │23,800元 │0 │ │
│ │ │ │ │ │ │ │ │
├──┤ │ ├────┼──────┼─────┼─────┤ │
│9 │ │ │10003 │SY00000000 │15,600元 │0 │ │
│ │ │ │ │ │ │ │ │
├──┤ │ ├────┼──────┼─────┼─────┤ │
│10 │ │ │10004 │SY00000000 │50,500元 │0 │ │
│ │ │ │ │ │ │ │ │
├──┤ │ ├────┼──────┼─────┼─────┤ │
│11 │ │ │10004 │SY00000000 │17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2 │ │ │10004 │SY00000000 │58,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3 │ │ │10004 │SY00000000 │121,600元 │0 │ │
│ │ │ │ │ │ │ │ │
├──┤ │ ├────┼──────┼─────┼─────┤ │
│14 │ │ │10004 │SY00000000 │37,950元 │0 │ │
│ │ │ │ │ │ │ │ │
├──┤ │ ├────┼──────┼─────┼─────┤ │
│15 │ │ │10004 │SY00000000 │819,000元 │0 │ │
│ │ │ │ │ │ │ │ │
├──┼───────┴──────────┴────┴──────┴─────┼─────┤ │
│合計│ │0 │ │
└──┴────────────────────────────────────┴─────┴──────┘
附表17: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100年5、6月份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10005 │UC00000000 │27,93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10005 │UC00000000 │218,2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10005 │UC00000000 │727,5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10005 │UC00000000 │100,600元 │0 │ │
│ │ │ │ │ │ │ │ │
├──┤ │ ├────┼──────┼─────┼─────┤ │
│5 │ │ │10005 │UC00000000 │79,300元 │0 │ │
│ │ │ │ │ │ │ │ │
├──┤ │ ├────┼──────┼─────┼─────┤ │
│6 │ │ │10005 │UC00000000 │434,000元 │0 │ │
│ │ │ │ │ │ │ │ │
├──┤ │ ├────┼──────┼─────┼─────┤ │
│7 │ │ │10005 │UC00000000 │619,500元 │0 │ │
│ │ │ │ │ │ │ │ │
├──┤ │ ├────┼──────┼─────┼─────┤ │
│8 │ │ │10006 │UC00000000 │531,700元 │0 │ │
│ │ │ │ │ │ │ │ │
├──┤ │ ├────┼──────┼─────┼─────┤ │
│9 │ │ │10006 │UC00000000 │148,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0 │ │ │10006 │UC00000000 │271,200元 │0 │ │
│ │ │ │ │ │ │ │ │
├──┤ │ ├────┼──────┼─────┼─────┤ │
│11 │ │ │10006 │UC00000000 │25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2 │ │ │10006 │UC00000000 │26,350元 │0 │ │
│ │ │ │ │ │ │ │ │
├──┤ │ ├────┼──────┼─────┼─────┤ │
│13 │ │ │10006 │UC00000000 │860,040元 │0 │ │
│ │ │ │ │ │ │ │ │
├──┤ ├──────────┼────┼──────┼─────┼─────┤ │
│14 │ │福聚鑫國際有限公司 │10005 │UC00000000 │321,000元 │16,050元 │ │
├──┤ │ ├────┼──────┼─────┼─────┤ │
│15 │ │ │10005 │UC00000000 │292,600元 │14,630元 │ │
├──┤ │ ├────┼──────┼─────┼─────┤ │
│16 │ │ │10005 │UC00000000 │587,850元 │29,393元 │ │
├──┤ │ ├────┼──────┼─────┼─────┤ │
│17 │ │ │10005 │UC00000000 │488,750元 │24,438元 │ │
├──┤ │ ├────┼──────┼─────┼─────┤ │
│18 │ │ │10006 │UC00000000 │279,000元 │13,950元 │ │
├──┤ │ ├────┼──────┼─────┼─────┤ │
│19 │ │ │10006 │UC00000000 │105,600元 │5,280元 │ │
├──┤ │ ├────┼──────┼─────┼─────┤ │
│20 │ │ │10006 │UC00000000 │111,600元 │5,580元 │ │
├──┤ │ ├────┼──────┼─────┼─────┤ │
│21 │ │ │10006 │UC00000000 │97,650元 │4,883元 │ │
├──┤ │ ├────┼──────┼─────┼─────┤ │
│22 │ │ │10006 │UC00000000 │97,650元 │4,883元 │ │
├──┼───────┴──────────┴────┴──────┴─────┼─────┤ │
│合計│ │119,087 元│ │
└──┴────────────────────────────────────┴─────┴──────┘
附表18: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100年7、8月份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10007 │VG00000000 │238,08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10007 │VG00000000 │257,6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10007 │VG00000000 │1,671,900 │0 │金,以新臺幣│
│ │ │ │ │ │元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10007 │VG00000000 │396,940元 │0 │ │
│ │ │ │ │ │ │ │ │
├──┤ │ ├────┼──────┼─────┼─────┤ │
│5 │ │ │10007 │VG00000000 │267,600元 │0 │ │
│ │ │ │ │ │ │ │ │
├──┤ │ ├────┼──────┼─────┼─────┤ │
│6 │ │ │10007 │VG00000000 │276,000元 │0 │ │
│ │ │ │ │ │ │ │ │
├──┤ │ ├────┼──────┼─────┼─────┤ │
│7 │ │ │10007 │VG00000000 │82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8 │ │ │10008 │VG00000000 │315,500元 │0 │ │
│ │ │ │ │ │ │ │ │
├──┤ │ ├────┼──────┼─────┼─────┤ │
│9 │ │ │10008 │VG00000000 │150,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0 │ │ │10008 │VG00000000 │225,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1 │ │ │10008 │VG00000000 │475,000元 │0 │ │
│ │ │ │ │ │ │ │ │
├──┼───────┴──────────┴────┴──────┴─────┼─────┤ │
│合計│ │0 │ │
└──┴────────────────────────────────────┴─────┴──────┘
附表19: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100年9、10月份│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10009 │WL00000000 │431,76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 ├────┼──────┼─────┼─────┤一條第一款之│
│2 │ │ │10009 │WL00000000 │246,500元 │0 │填製不實罪,│
│ │ │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10009 │WL00000000 │420,000元 │0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10009 │WL00000000 │78,700元 │0 │ │
│ │ │ │ │ │ │ │ │
├──┤ │ ├────┼──────┼─────┼─────┤ │
│5 │ │ │10009 │WL00000000 │597,380元 │0 │ │
│ │ │ │ │ │ │ │ │
├──┤ │ ├────┼──────┼─────┼─────┤ │
│6 │ │ │10009 │WL00000000 │508,000元 │0 │ │
│ │ │ │ │ │ │ │ │
├──┤ │ ├────┼──────┼─────┼─────┤ │
│7 │ │ │10009 │WL00000000 │210,050元 │0 │ │
│ │ │ │ │ │ │ │ │
├──┤ │ ├────┼──────┼─────┼─────┤ │
│8 │ │ │10010 │WL00000000 │311,000元 │0 │ │
│ │ │ │ │ │ │ │ │
├──┤ │ ├────┼──────┼─────┼─────┤ │
│9 │ │ │10010 │WL00000000 │608,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0 │ │ │10010 │WL00000000 │350,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1 │ │ │10010 │WL00000000 │288,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2 │ │ │10010 │WL00000000 │323,150元 │0 │ │
│ │ │ │ │ │ │ │ │
├──┤ │ ├────┼──────┼─────┼─────┤ │
│13 │ │ │10010 │WL00000000 │256,000元 │0 │ │
│ │ │ │ │ │ │ │ │
├──┤ │ ├────┼──────┼─────┼─────┤ │
│14 │ │ │10010 │WL00000000 │442,850元 │0 │ │
│ │ │ │ │ │ │ │ │
├──┤ │ ├────┼──────┼─────┼─────┤ │
│15 │ │ │10010 │WL00000000 │643,940元 │0 │ │
│ │ │ │ │ │ │ │ │
├──┼───────┴──────────┴────┴──────┴─────┼─────┤ │
│合計│ │0 │ │
└──┴────────────────────────────────────┴─────┴──────┘
附表20:
┌──┬───────┬──────────┬────┬──────┬─────┬─────┬──────┐
│編號│營業稅申報期間│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發票號碼 │銷售額 │逃漏稅額 │宣告刑 │
│ │ │ │ │ │(新臺幣)│(新臺幣)│ │
├──┼───────┼──────────┼────┼──────┼─────┼─────┼──────┤
│1 │100年11、12月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10012 │XQ00000000 │341,200元 │0 │林建宏犯商業│
│ │份 │司 │ │ │ │ │會計法第七十│
├──┤ ├──────────┼────┼──────┼─────┼─────┤一條第一款之│
│2 │ │新農健康事業股份有限│10012 │XQ00000000 │213,000元 │10,650元 │填製不實罪,│
│ │ │公司 │ │ │ │ │處有期徒刑貳│
├──┤ │ ├────┼──────┼─────┼─────┤月,如易科罰│
│3 │ │ │10012 │XQ00000000 │292,500元 │14,625元 │金,以新臺幣│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日。 │
│4 │ │ │10012 │XQ00000000 │210,160元 │10,508元 │ │
│ │ │ │ │ │ │ │ │
├──┤ │ ├────┼──────┼─────┼─────┤ │
│5 │ │ │10012 │XQ00000000 │190,000元 │9,500元 │ │
│ │ │ │ │ │ │ │ │
├──┤ │ ├────┼──────┼─────┼─────┤ │
│6 │ │ │10012 │XQ00000000 │182,400元 │9,120元 │ │
│ │ │ │ │ │ │ │ │
├──┤ ├──────────┼────┼──────┼─────┼─────┤ │
│7 │ │匯通洋行股份有限公司│10012 │XQ00000000 │109,000元 │5,450元 │ │
├──┼───────┴──────────┴────┴──────┴─────┼─────┤ │
│合計│ │59,853 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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