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KSDM,113,簡附民,59,2024031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簡附民字第59號
原 告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篤昌
被 告 鄭義霖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1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莊珮君
法 官 姚億燦
法 官 賴建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1 日
書記官 林家妮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