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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711號
聲 請 人 仁園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博仁
訴訟代理人 蔡吳姝孉
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民國101 年9 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支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164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支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支票業經本院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164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 年8 月9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民事第四庭法 官 郭文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書記官 田育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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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7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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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帳 號│票面金額(新台幣)│ 發 票 日 │ 支 票 號 碼│ 備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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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79,800元 │101年3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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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13,375元 │101年3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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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38,500元 │101年3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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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22,870元 │101年3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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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282,000元 │101年3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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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2,100元 │101年3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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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25,680元 │101年2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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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1,458元 │101年2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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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3,990元 │101年2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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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31,500元 │101年3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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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57,250元 │101年4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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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5,100元 │101年2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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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44,995元 │101年3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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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9,000元 │101年3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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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18,000元 │101年3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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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仁園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3,012元 │101年2月25日 │KM0000000 │ │
│ │蔡博仁 │業銀行鳳山│6 │ │ │ │ │
│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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