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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848號
原 告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定方
訴訟代理人 楊譜諺律師
被 告 賴文良
賴金聰
賴梓綾
林瑞立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林素梅
郭文玉
被 告 林葉蘭
訴訟代理人 郭文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5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張嘉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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