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KSDV,104,司促,27690,20150803,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27690號
債 權 人 許炎坤
債 務 人 潤記營造有限公司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潤記營造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債務人潤記營造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及其住居所。

二、債務人潤記營造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3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洪婉琪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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