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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訴字第1020號
原 告 劉富鳴
林瑩光
陳秋琴
何萬勝
程東和
連秀容
郭寶聯
辜淑貞
陳麗滿
羅茂雲
蔡金招
陳盈秀
周權裕
黃琳
陳鳳玉
蔡金蓮
鄧偉晟即蔣莉莉之承受訴訟人
林重吉
李美智
張鴻祺
黃玲琳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吳剛魁律師
複 代理人 王智恩律師
葉庭嘉律師
被 告 許綉蔭
訴訟代理人 黃君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06 年4 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按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前開所定之承受訴訟人,於得為承受時,應即為承受之聲明,民事訴訟法第168條、第175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本件訴訟提起後,原告子○○於民國105 年2 月12日死亡,其繼承人丑○○具狀聲明承受訴訟,有相關戶籍(除戶)謄本及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在卷可考(見院二卷第160 頁至第164 頁),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二、原告主張:被告明知自身非合法旅遊業者,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6條、第27條第3項、第55條及旅行業管理規則第52條第2項等禁止規定,不得私自經營旅行社業務,亦不得以企業經營者身分提供旅遊服務。
詎被告意圖謀取暴利,竟向伊等招攬歐洲旅遊,兩造乃於104 年5 月6 日訂立契約(下稱系爭契約),被告並向原告癸○○、丙○○、戊○○、甲○○等4 人(下稱癸○○等4 人)收取旅遊費用折合新臺幣(下同)約各為76,090元,向其餘原告(下稱辛○○等17人)收取旅遊費用約各為169,043 元,惟系爭契約兼具委任契約與旅遊契約之重合性質,已違反前揭禁止規範,依民法第71條規定,應屬無效,被告就其所收取之上開費用,須負不當得利返還之責。
又縱認系爭契約有效,伊等於104 年9 月至同年10月期間,前往歐洲地區旅遊,其中癸○○等4 人參與旅遊之內容為如附表一所示,辛○○等17人參與旅遊之內容則為如附表二所示,惟被告於旅遊期間所提供之住宿、餐飲及交通巴士等事項,分別存有如附表一、二所示瑕疵,不具備通常之價值,被告應負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之責,且系爭契約亦於104 年10月12日因委任旅遊事務完成而告終止,伊等自可請求被告返還旅遊餘款,而經伊等查詢、計算相關費用後,被告尚應退還癸○○等4 人旅遊餘款各23,847元,辛○○等17人則各退還81,170元,爰先位依民法第179條、第540條、第549條第1項,備位依民法第514之7條第1項、第2項、第227條第1項依關於同法第226條第2項規定,及類推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等規定,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㈠先位聲明:被告應給付癸○○等4 人各45,745元、辛○○等17人各128,755 元,及均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㈡備位聲明:被告應給付癸○○等4 人各23,847元、辛○○等17人各81,170元,及均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三、被告則以:伊過去多次在訴外人即伊女張○怡及友人之協助下自助旅行,此次欲搭乘郵輪前往歐洲各國自助旅行,經原告及其等友人自行邀集而一同出遊,伊出於好意乃無償協助處理旅遊付款事宜,兩造間僅就代收旅遊款項成立無償委任契約,而非旅遊契約,伊既非旅遊營業人或企業經營者,未與當地業者有所合作,僅得協助原告以通常價位取得各該服務,且因考量原告之人數與年齡,乃代為預約巴士服務,相關旅遊費用自然高於人數較少之自助旅行或一般旅遊業者所提供之旅遊服務,原告認為本次旅遊品質不佳僅係出於其等主觀感受,又伊已將匯率影響所造成之旅遊費用差額分別退還原告,並無其他旅遊餘款尚未退還等語置辯。
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四、兩造爭執及不爭執事項㈠不爭執部分:⒈癸○○等4人、辛○○等17人、被告及其女張○怡、訴外人己○○均於104年9月至同年10月期間,前往歐洲地區旅遊。
又癸○○等4人參與該次旅遊之時間、地點及相關內容為如附表一所示;
辛○○等17人所參與者,則為如附表二所示。
⒉兩造曾於104 年9 月1 日在高雄好市多大順店聚集接洽本次旅遊行程事宜(分見院一卷第137 頁反面、第181 頁反面)。
又於出發前,兩造曾約定原告可進入西班牙皇宮內部參觀,惟原告並無實際進入皇宮內部參觀。
⒊癸○○等4 人因如附表一所示旅程,而以匯款方式每人各交付61,500元予被告;
辛○○等17人則因如附表二所示旅程,而以匯款方式每人各交付112,000 元予被告。
又本次旅遊行程之來回機票,係原告分別前往高雄、屏東等地之燦星旅行社進行刷卡付款。
㈡爭執部分:⒈系爭契約屬於何種性質?是否因違反民法第71條規定而無效?⒉原告主張被告應就本件旅遊負不當得利、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之責,有無理由?又本件旅遊,是否尚有餘款未為退還原告?如是,數額若干?
五、本院得心證之理由:㈠按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
消費者保護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5 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但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3 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1 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民法第71條前段、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固分別定有明文。
惟所謂旅遊契約,係指旅遊營業人提供旅遊服務,收取費用,由旅客享受其利益為要素之契約,此觀民法第514條之1 規定自明。
職是,與旅遊營業人訂約之相對人,固不以旅客為限,惟於旅客非相對人之情形,必須附有向旅客為給付之第三人約款;
否則,旅遊契約無由成立(參見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593 號判決意旨)。
而經營旅行業者,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依法辦妥公司登記後,領取旅行業執照,始得營業;
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
所稱旅行業,指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為旅客設計安排旅程、食宿、領隊人員、導遊人員、代購代售交通客票、代辦出國簽證手續等有關服務而收取報酬之營利事業;
旅行業不得委請非旅行業從業人員執行旅行業務,非旅行業從業人員執行旅行業業務者,視同非法經營旅行業,發展觀光條例第26條、第27條第3項前段、第2條第10款,旅行業管理規則第52條第1項前段、第2項分別規範明確。
次按,委任關係中之受任人,依民法第535條前段之規定,雖未受有報酬,其處理委任事務,仍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亦即對於具體之輕過失仍須負責,同法第544條第2項之規定,如解為此種受任人,僅以有重大過失為限始負責任,則與同法第535條之規定未免牴觸,故應參照同法第223條,認為此種受任人除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欠缺此種注意,即應就具體過失負責外,如顯然欠缺一般人之注意而有重大過失,仍應負責,最高法院著有62年台上字第1326號判例可參。
又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前段亦有明文。
主張不當得利請求權存在之當事人,對於不當得利請求權之成立要件應負舉證責任,即應證明他方係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其受有損害。
如受利益人係因其給付而得利時,所謂無法律上之原因,即指其給付欠缺給付之目的,故主張該項不當得利請求權存在之當事人,自應舉證證明其欠缺給付之目的,始符舉證責任分配之原則(最高法院103 年度台上字第2216號判決意旨足參)。
民事訴訟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據尚有疵累,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最高法院著有17年上字第917 號判例意旨可參。
本件原告主張系爭契約具旅遊契約之性質,為被告所否認,揆諸上揭說明,應由原告就其等與被告間存有旅遊契約之意思表示合致、被告有收取報酬(費用)等事實,負舉證之責。
㈡原告雖分別參與如附表一、二所示旅程,惟受託處理旅行事務非必等同於執行旅行業業務,尚難僅因被告提出如附表一、二所示行程並向原告收受旅遊過程所需之部分花費,即可逕謂系爭契約含有旅遊契約之性質。
參以本件原告乃自行前往旅行社刷卡購買旅程來回機票,為兩造所不爭執,倘原告對於旅程之安排及相關費用高低,有所疑義,本得事先自行詢問旅行社所屬人員相關事宜,原告捨此不為,自行付款購買機票,已難認被告透過事先收取機票費用、安排機位及利用團體機票之折扣優惠等方式,從中牟取暴利或報酬。
次查,證人己○○證述:被告並未提及其旅費要由原告或他人負擔等語(見院三卷第64頁),證人乙○○則證稱:此次行程,被告並未提及要收取報酬,亦未表示其旅費由原告或他人負擔,伊跟伊先生僅參加搭乘飛機及郵輪之行程,伊其餘時間是自由行等情(見院三卷第58頁至第59頁),佐以癸○○等4 人因認本次旅程與內心期待不符,乃僅參加如附表一所示行程,其後自行離去,未與被告及辛○○等17人一同完成後續旅程等節,業據原告自陳在卷(見院二卷第27頁至第28頁),而依民法第514條之9 規定「旅遊未完成前,旅客得隨時終止契約;
但應賠償旅遊營業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苟被告藉由事前統一安排飯店、餐飲及交通工具,從中牟取報酬,則於癸○○等4 人或證人乙○○未依系爭契約完成全部行程時,自當加以阻攔,或向其等追討因系爭契約中途終止所生之損害,惟依卷內既有事證,未見被告曾有此類舉措;
又觀諸原告所提出之錄音譯文,辛○○曾於訴訟外向被告表示:當初講是要自助旅行、本次旅遊為自由行等語(分見院三卷第44頁、第47頁反面),實難認定被告有何對外提供旅遊服務並加以經營之意。
復原告就被告確有向其等收取報酬之事實,別無舉證以實其說,揆諸上開說明,尚難詎認被告確因本件旅遊而實際收取報酬,或由原告共同墊付其旅費以資作為對價,而屬提供旅遊服務並收取費用之旅遊營業人,自難進以推斷被告是否確有非法經營旅行業務或屬消費者保護法所規範「企業經營者」,另原告就其等交付款項予被告欠缺給付之目的,亦未見舉證以實其說,難認原告就此已盡舉證之責。
從而,原告主張系爭契約具旅遊契約之性質,且因違反相關禁止規範而為無效,被告應給付不當得利或懲罰性賠償金等語,均非可採。
㈢癸○○等4 人、辛○○等17人主張其等因本件旅遊,分別以匯款方式各交付每人61,500元、每人112,000 元予被告,其中部分費用屬於郵輪船費等事實,未據被告所爭執,衡以原告確有分別完成如附表一、二所示行程,足見被告向原告收取前開款項後,確有用於支付國外旅途期間之餐宿與交通費用。
被告既代為收受該部分款項並協助原告支付相關旅遊費用,則就該等事項,應屬成立無償委任契約,是依前揭規定,被告處理該等委任事務,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如顯然欠缺一般人之注意而有重大過失,仍應負責。
本件原告固主張如附表一、二所示旅程存有瑕疵,該等瑕疵略為:住宿之飯店未達五星級、巴士規格老舊、未安排每日之行程、三餐或交通工具、導遊無中文語言能力、餐點品質未達通常價值等節。
然查,原告陳明當初並無特別約定巴士規格應新穎寬敞等語在卷(見院三卷第24頁),證人己○○則結稱:在本次旅遊出發前,被告曾說明三餐如何處理,且曾表示部分餐飲需自行負責,被告並未保證一定是住五星級飯店,亦未表示所搭乘之交通工具都很寬敞舒適,在小港機場時,庚○○有提及瑞士比較沒有餐飲,要先換瑞士法郎等情(見院三卷第61頁至第62頁),證人乙○○到庭結證:伊忘記被告有無說本次旅宿飯店為五星級,伊跟伊先生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又伊先前參與被告規劃之國外行程,餐飲部分是現場點餐,大家平分餐費,也曾讓伊自由覓食等語(見院三卷第56頁至第57頁),是就如附表一、二所示旅程之住宿飯店、交通工具規格及餐飲水準高低,或每日三餐與行程,抑或導遊之中文語言能力,均難認定曾經兩造事前合意約明,已難遽斷被告應就此負注意義務。
至兩造於出發前曾約定原告可進入西班牙皇宮內部參觀,但原告並無實際進入皇宮內部參觀,此為兩造所不爭,然證人己○○結證:當初係因貴賓到場,故全部的人均無法進入皇宮內部參觀乙情(見院三卷第62頁),足見此項行程係因突發事故而臨時被迫取消,難認被告應就此負瑕疵擔保或不完全給付之責。
衡以國外旅遊費用支出多寡及相對應之品質,或受旅遊淡旺季、各家業者促銷活動、當地實際生活消費條件等諸多因素而定,一般私人旅遊之費用,亦非必定相當於合法經營旅行業者所提供之旅遊服務或更為低廉,且於國外旅遊期間,或因旅途安排而有部分餐飲須自行處理,或部分行程屬自由活動採買等情形,非屬少見,而各國餐飲風味本有不同,原非必定合乎我國國人之飲食口味或烹飪習慣,用餐價格亦依當地店家售價而定,原告之用餐地點既位在馬德里市區、巴黎地區、德國與瑞士交接地區、瑞士市中心等正常經營之店家,尚難逕謂各該店家所提供餐點並未達一般旅遊之通常價值。
況經本院以如附表一、二所示行程函詢中國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該協會以105 年11月29日旅品字第1050051184號函覆略以:飯店與餐食會因飯店星級及餐食內容不同,價格有所差異,巴士也會因大小及車齡而費用不同,不同旅行業者因出團數量及個別因素,相關設施取得之價格皆不同,難以就如附表一、二所示行程之費用及相關旅行營業人之合理報酬進行估算等語(見院二卷第157 頁),可見如附表一、二所示旅程之合理費用,應視實際具體狀況定之,難以事後自行評估推算,甚或進以主張被告就此顯然欠缺一般人之注意而有重大過失,抑或有何從中牟取暴利之舉措。
從而,原告主張如附表一、二所示瑕疵存在,請求被告應就此負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之責等語,同難憑採。
㈣癸○○等4 人、辛○○等17人各參與如附表一、二所示行程,經被告委託其女張○怡(英文姓名DENISE CHANG)代為預訂並支付相關餐宿及交通費用等節,業據被告提出相關飯店、巴士接送之訂購紀錄及餐飲單據為憑(分見院二卷第45頁至第69頁、第136頁至第139頁),原告雖否認此部分資料之形式上真正,惟觀諸該等資料所示內容,非但包含原告護照英文姓名,其所載之飯店名稱、旅遊地點、旅遊日期及相關人數多寡,亦均與本件旅遊內容,互可勾稽,亦難想像被告及其女兒2人每餐有購買並食用十幾份餐點之需求,復酌以該等資料其內詳載相關業者之聯絡電話、電子信箱或相關網址,應認具有形式上之證據力。
而細繹其內容,張靜怡曾於104年9月29日、同年10月1日以總人數29人預訂行程,於同年10月4日至同年10月11日之行程,則改以總人數23人進行相關預約,核與癸○○等4人、乙○○及其配偶未參與同年10月4日以後行程之事實,互可勾稽。
又經以每日外幣匯率換算、加計該等消費紀錄所示費用,並衡以證人乙○○所證稱之郵輪費用每人48,803元【計算式:(美金:500+2513)÷2×匯率32.395=新臺幣48,803元,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下同),分見院三卷第56頁、第89頁】,被告代原告21人於旅途期間所支付之費用,合計略為2,025,428元【⑴104年9月24日至同年10月4日期間,共1,192,896元,計算式:①{美金2297.9×匯率32.395+歐元1820×匯率36 .95+歐元2114×匯率37.16+歐元317.53×匯率37.16}÷29×21=新臺幣168,033元;
②48,803×21=1,024,863;
⑴=①+②=1,192,896。
⑵104年10月4日至同年10月12日期間,共832,532元,計算式:{(美金:294.52+36 1.38+863.4+2014.6+3239.38)×匯率32.395+歐元24 95×匯率37.18+歐元1887×匯率37.29+歐元1092×匯率37.13+歐元2100×匯率37.06+歐元1100×匯率37.23+歐元398.4×匯率37.06+歐元286.35×匯率37.06(法郎:11200+985.67+3562.8+108.3+187+139.7)×匯率33.96+(英鎊191.12)×匯率49.83}÷23×17=新臺幣832,532元。
⑴+⑵=2,025,428,相關訂購紀錄及餐飲單據,分見院二卷第45頁至第69頁、第136頁至第139頁;
匯率資料,見院二卷第93頁至第95-1頁】。
而原告就本次旅行所交付予被告之款項,除匯款紀錄所示2,150,000元(計算式:61,500×4+112,000×17=2,150,000)外,原告主張其等曾分別交付相關現金予被告,經被告所否認,原告就此固提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賣出外匯水單及手續費收入收據、錄音譯文為據,然該等收據之匯款人為訴外人黃○男,而非原告,至前揭譯文雖有提及費用問題,然綜觀其內容,兩造就費用收取數額及相對應之給付內容,存有爭執,尚難執此事證即予率認原告確曾以現金方式分別交付相關旅遊款項予被告,亦無從逕以推斷各該現金之具體數額究係為何,復原告別無就此舉證以實其說,實難認定原告確有分別交付各該現金予被告。
此外,被告抗辯其已將旅遊餘款退還原告,雖為原告所否認,惟證人乙○○結稱:被告有退還伊先生400多元等語(見院三卷第59頁),證人己○○則證陳:被告在候機室有退還伊及伊妹各3,000多元,伊也有看見被告拿錢給丁○○與壬○○,但不知實際數額等情(見院三卷第60頁至第61頁),又觀諸原告所提出之錄音譯文,辛○○亦曾表示:我們第一天搭飛機就退我們錢等語(見院三卷第46頁正面),可見原告陳稱其等未向被告收取旅遊餘款,尚非屬實。
循此,原告就本次旅行而匯款交予被告2,150,000元,經扣除被告代原告於旅途期間所支付費用2,025,428元及被告退還予原告之餘款,兼衡匯率波動影響及相關手續費用後,難認被告尚應分別退還旅遊餘款每人各23,847元予癸○○等4人、每人各81,170元予辛○○等17人。
六、綜上所述,原告先位本於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給付癸○○等4 人各45,745元、辛○○等17人各128,755 元,及均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備位本於系爭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給付癸○○等4 人各23,847元、辛○○等17人各81,170元,及均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皆為無理由,不應准許。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審酌後認與判決結果無影響,爰不再逐一論述,附此敘明。
八、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9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林幸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9 日
書記官 吳和卿
附表一(原告癸○○等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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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旅遊時間 │原告主張之瑕疵│
│號│--------------------------------------│ │
│ │旅遊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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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年9 月25日 │飯店未達五星級│
│ ├──┬────────────────┤、巴士規格老舊│
│ │午餐│地點:巴賽隆納 │ │
│ │ │餐點:中日式自助餐 │ │
│ ├──┼────────────────┤ │
│ │晚餐│地點:飯店 │ │
│ │ │餐點:西班牙海鮮燉飯 │ │
│ ├──┼────────────────┤ │
│ │飯店│Hotel ciudad de castelldefels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由機場載至飯店) │ │
├─┼──┴────────────────┼───────┤
│2│104 年9 月26日 │飯店未達五星級│
│ ├──┬────────────────┤、巴士規格老舊│
│ │午餐│地點:巴賽隆納 │、導遊無中文語│
│ │ │餐點:中日式自助餐 │言能力 │
│ ├──┼────────────────┤ │
│ │晚餐│地點:飯店 │ │
│ │ │餐點:西班牙海鮮燉飯 │ │
│ ├──┼────────────────┤ │
│ │聖家│導遊解說 │ │
│ │教堂│ │ │
│ ├──┼────────────────┤ │
│ │飯店│Hotel ciudad de castelldefels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3│104 年9 月27日 │(無) │
│ ├──┬────────────────┤ │
│ │午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郵輪│行經地點:自巴塞隆納至西班牙帕爾│ │
│ │ │ 瑪港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 │
│ │巴士│由飯店接往郵輪約1 小時 │ │
├─┼──┴────────────────┼───────┤
│4│104 年9 月28日 │未安排午餐、導│
│ ├──┬────────────────┤遊無中文語言能│
│ │早餐│地點:郵輪 │力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帕爾│地點:至帕瑪爾瑪島蕭邦故居(有門│ │
│ │瑪島│ 票)、聽音樂會(約2 小時)│ │
│ │ │ 、參觀教堂 │ │
│ │ │交通工具:大型巴士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 │
│ │郵輪│自西班牙帕瑪爾瑪港至法國馬賽 │ │
│ ├──┼────────────────┤ │
│ │導遊│1 日8小時 │ │
├─┼──┴────────────────┼───────┤
│5│104 年9 月29日 │未安排午餐、巴│
│ ├──┬────────────────┤士規格老舊過小│
│ │早餐│地點:郵輪 │、導遊無中文語│
│ │ │餐點:自助餐 │言能力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巴士│中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 │(在普羅旺斯逛)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前往│交通工具:郵輪 │ │
│ │法國│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 │
│ │導遊│1 日8 小時 │ │
├─┼──┴────────────────┼───────┤
│6│104 年9 月30日 │未安排午餐及行│
│ ├──┬────────────────┤程、巴士規格老│
│ │早餐│地點:郵輪 │舊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行程│(未安排)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至義│交通工具:郵輪 │ │
│ │大利│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 │
│ │巴士│2 台小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7│104 年10月1 日 │未安排午餐、巴│
│ ├──┬────────────────┤士規格老舊、導│
│ │早餐│地點:郵輪 │遊無中文語言能│
│ │ │餐點:自助餐 │力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 │
│ │導遊│1 日8 小時 │ │
├─┼──┴────────────────┼───────┤
│8│104 年10月2 日 │未安排午餐、未│
│ ├──┬────────────────┤安排行程及交通│
│ │早餐│地點:郵輪 │工具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至義│(未安排) │ │
│ │大利│ │ │
│ │拿坡│ │ │
│ │里 │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巴士│(未派車)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9│104 年10月3 日 │(無) │
│ ├──┬────────────────┤ │
│ │早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午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海上│由義大利拿坡里港至西班牙巴塞隆納│ │
│ │巡遊│ │ │
├─┼──┴────────────────┼───────┤
││104 年10月4 日 │未安排午餐、晚│
│ ├──┬────────────────┤餐品質未達通常│
│ │早餐│地點:郵輪 │價值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晚餐│地點:馬德里市區 │ │
│ │ │餐點:西式三道式餐點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 │ │
└─┴──┴────────────────┴───────┘
附表二(辛○○等17人)
┌─┬───────────────────┬───────┐
│編│旅遊時間 │原告主張之瑕疵│
│號│--------------------------------------│ │
│ │旅遊項目 │ │
├─┼───────────────────┼───────┤
│1│104 年9 月25日 │飯店未達五星級│
│ ├──┬────────────────┤、巴士規格老舊│
│ │午餐│地點:巴賽隆納 │ │
│ │ │餐點:中日式自助餐 │ │
│ ├──┼────────────────┤ │
│ │晚餐│地點:飯店 │ │
│ │ │餐點:西班牙海鮮燉飯 │ │
│ ├──┼────────────────┤ │
│ │飯店│Hotel ciudad de castelldefels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由機場載至飯店) │ │
├─┼──┴────────────────┼───────┤
│2│104 年9 月26日 │導遊無中文語言│
│ ├──┬────────────────┤能力、飯店未達│
│ │午餐│地點:巴賽隆納 │五星級、巴士規│
│ │ │餐點:中日式自助餐 │格老舊 │
│ ├──┼────────────────┤ │
│ │晚餐│地點:飯店 │ │
│ │ │餐點:西班牙海鮮燉飯 │ │
│ ├──┼────────────────┤ │
│ │聖家│導遊解說 │ │
│ │教堂│ │ │
│ ├──┼────────────────┤ │
│ │飯店│Hotel ciudad de castelldefels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3│104 年9 月27日 │(無) │
│ ├──┬────────────────┤ │
│ │午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郵輪│行經地點:自巴塞隆納至西班牙帕爾│ │
│ │ │ 瑪港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 │
│ │巴士│由飯店接往郵輪約1 小時 │ │
├─┼──┴────────────────┼───────┤
│4│104 年9 月28日 │未安排午餐、導│
│ ├──┬────────────────┤遊無中文語言能│
│ │早餐│地點:郵輪 │力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帕爾│地點:至帕瑪爾瑪島蕭邦故居(有門│ │
│ │瑪島│ 票)、聽音樂會(約2 小時)│ │
│ │ │ 、參觀教堂 │ │
│ │ │交通工具:大型巴士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 │
│ │郵輪│自西班牙帕瑪爾瑪港至法國馬賽 │ │
│ ├──┼────────────────┤ │
│ │導遊│1 日8小時 │ │
├─┼──┴────────────────┼───────┤
│5│104 年9 月29日 │巴士規格老舊過│
│ ├──┬────────────────┤小、未安排午餐│
│ │早餐│地點:郵輪 │、導遊無中文語│
│ │ │餐點:自助餐 │言能力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巴士│中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 │(在普羅旺斯逛)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前往│交通工具:郵輪 │ │
│ │法國│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 │
│ │導遊│1 日8 小時 │ │
├─┼──┴────────────────┼───────┤
│6│104 年9 月30日 │未安排午餐及行│
│ ├──┬────────────────┤程、巴士規格過│
│ │早餐│地點:郵輪 │小老舊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行程│(未安排)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至義│交通工具:郵輪 │ │
│ │大利│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 │
│ │巴士│2 台小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7│104 年10月1 日 │未安排午餐、巴│
│ ├──┬────────────────┤士規格老舊、導│
│ │早餐│地點:郵輪 │遊無中文語言能│
│ │ │餐點:自助餐 │力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 │
│ │導遊│1 日8 小時 │ │
├─┼──┴────────────────┼───────┤
│8│104 年10月2 日 │未安排午餐、行│
│ ├──┬────────────────┤程及交通工具 │
│ │早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至義│(未安排) │ │
│ │大利│ │ │
│ │拿坡│ │ │
│ │里 │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西餐或自助餐 │ │
│ ├──┼────────────────┤ │
│ │巴士│(未派車) │ │
│ ├──┼────────────────┤ │
│ │飯店│(在郵輪上住宿) │ │
├─┼──┴────────────────┼───────┤
│9│104 年10月3 日 │(無) │
│ ├──┬────────────────┤ │
│ │早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午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晚餐│地點:郵輪 │ │
│ │ │餐點:自助餐 │ │
│ ├──┼────────────────┤ │
│ │海上│由義大利拿坡里港至西班牙巴塞隆納│ │
│ │巡遊│ │ │
├─┼──┴────────────────┼───────┤
││104 年10月4 日 │未安排午餐、晚│
│ ├──┬────────────────┤餐品質未達通常│
│ │早餐│地點:郵輪 │價值、飯店未達│
│ │ │餐點:自助餐 │五星級 │
│ ├──┼────────────────┤ │
│ │午餐│(未安排) │ │
│ ├──┼────────────────┤ │
│ │晚餐│地點:馬德里市區 │ │
│ │ │餐點:西式三道式餐點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 │ │
│ ├──┼────────────────┤ │
│ │飯店│ACHotelCosladaAe opuerto by │ │
│ │ │Marrioot │ │
├─┼──┴────────────────┼───────┤
││104 年10月5 日 │午餐品質未達通│
│ ├──┬────────────────┤常價值、未進入│
│ │午餐│地點:馬德里市區附近 │皇宮內部參觀、│
│ │ │餐點:西式三道式餐點 │未安排晚餐、巴│
│ ├──┼────────────────┤士規格老舊、導│
│ │西班│西班牙皇宮外(僅有導遊在外導覽,│遊無中文語言能│
│ │牙鬥│未購票入內參觀,被告表示門票為10│力、飯店未達五│
│ │牛廣│歐元,院三卷第26頁) │星級 │
│ │場 │ │ │
│ ├──┼────────────────┤ │
│ │晚餐│(未安排) │ │
│ ├──┼────────────────┤ │
│ │巴士│1 日8 小時 │ │
│ ├──┼────────────────┤ │
│ │導遊│1 日8 小時 │ │
│ ├──┼────────────────┤ │
│ │飯店│ACHotelCosladaAe opuerto by │ │
│ │ │Marrioot │ │
├─┼──┴────────────────┼───────┤
││104 年10月6 日 │未安排晚餐、巴│
│ ├──┬────────────────┤士規格老舊、導│
│ │午餐│地點:馬德里某飯店地下室 │遊無中文語言能│
│ │ │餐點:海陸飯 │力、飯店未達五│
│ ├──┼────────────────┤星級 │
│ │晚餐│(未安排)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半日5 小時 │ │
│ ├──┼────────────────┤ │
│ │導遊│半日 │ │
│ ├──┼────────────────┤ │
│ │飯店│Novotel Suite CDG parisNordz │ │
├─┼──┴────────────────┼───────┤
││104 年10月7 日 │午餐及晚餐品質│
│ ├──┬────────────────┤未達通常價值、│
│ │早餐│地點:住宿飯店 │巴士規格老舊、│
│ │ │餐點:自助飯 │導遊無中文語言│
│ ├──┼────────────────┤能力、飯店未達│
│ │午餐│地點:巴黎某間越南餐館 │五星級 │
│ │ │餐點:合菜(5 菜1 湯) │ │
│ ├──┼────────────────┤ │
│ │晚餐│地點:飯店旁某店家 │ │
│ │ │餐點:牛排(三道式) │ │
│ ├──┼────────────────┤ │
│ │凡爾│(門票15歐元) │ │
│ │賽宮│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 │
│ │導遊│1 日8 小時 │ │
│ ├──┼────────────────┤ │
│ │飯店│Novotel Suite CDG parisNordz │ │
├─┼──┴────────────────┼───────┤
││104 年10月8 日 │午餐品質未達通│
│ ├──┬────────────────┤常價值、未安排│
│ │午餐│地點:路邊 │晚餐、巴士規格│
│ │ │餐點:三明治 │老舊、導遊無中│
│ ├──┼────────────────┤文語言能力 │
│ │晚餐│(未安排)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半日5 小時 │ │
│ ├──┼────────────────┤ │
│ │導遊│半日(下午至瑞士) │ │
│ ├──┼────────────────┤ │
│ │飯店│Park Inn by Radisson Zurich │ │
│ │ │Airport │ │
├─┼──┴────────────────┼───────┤
││104 年10月9 日 │午餐品質未達通│
│ ├──┬────────────────┤常價值、未安排│
│ │午餐│地點:瑞士與德國交接小鎮某餐廳 │晚餐、巴士規格│
│ │ │餐點:德國豬腳 │老舊、導遊無中│
│ ├──┼────────────────┤文語言能力 │
│ │晚餐│(未安排) │ │
│ ├──┼────────────────┤ │
│ │萊茵│(參觀萊茵瀑布) │ │
│ │瀑布│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 │
│ │導遊│1 日8 小時 │ │
│ ├──┼────────────────┤ │
│ │飯店│Park Inn by Radisson Zurich │ │
│ │ │Airport │ │
├─┼──┴────────────────┼───────┤
││104 年10月10日 │未安排午餐、晚│
│ ├──┬────────────────┤餐品質未達通常│
│ │午餐│(未安排) │價值、巴士規格│
│ ├──┼────────────────┤老舊、導遊無中│
│ │晚餐│地點:飯店旁麥當勞 │文語言能力 │
│ │ │餐點:漢堡 │ │
│ ├──┼────────────────┤ │
│ │鐵力│(搭乘纜車上山) │ │
│ │士山│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 │
│ │導遊│1 日8 小時 │ │
│ ├──┼────────────────┤ │
│ │飯店│Park Inn by Radisson Zurich │ │
│ │ │Airport │ │
├─┼──┴────────────────┼───────┤
││104 年10月11日 │未安排午餐、晚│
│ ├──┬────────────────┤餐品質未達通常│
│ │午餐│(未安排) │價值、巴士規格│
│ ├──┼────────────────┤老舊、導遊無中│
│ │晚餐│地點:飯店旁麥當勞 │文語言能力 │
│ │ │餐點:漢堡 │ │
│ ├──┼────────────────┤ │
│ │少女│(搭乘火車上山) │ │
│ │峰 │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1 日8 小時 │ │
│ ├──┼────────────────┤ │
│ │導遊│1 日8 小時 │ │
│ ├──┼────────────────┤ │
│ │飯店│Park Inn by Radisson Zurich │ │
│ │ │Airport │ │
├─┼──┴────────────────┼───────┤
││104 年10月12日 │午餐、晚餐及行│
│ ├──┬────────────────┤程安排之品質均│
│ │午餐│地點:瑞士市中心路邊 │未達通常價值、│
│ │ │餐點:漢堡夾肉 │巴士規格老舊、│
│ ├──┼────────────────┤導遊無中文語言│
│ │晚餐│地點:瑞士市中心 │能力 │
│ │ │餐點:米三明治 │ │
│ ├──┼────────────────┤ │
│ │渡輪│(10分鐘航程) │ │
│ ├──┼────────────────┤ │
│ │纜車│(搭乘纜車上山頂看市區,再搭巴士│ │
│ │ │ 前往市區,中午抵達機場) │ │
│ ├──┼────────────────┤ │
│ │巴士│大型巴士,半日5 小時 │ │
│ ├──┼────────────────┤ │
│ │導遊│半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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