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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重訴字第298號
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博怡
訴訟代理人 張元馨
兼送達代收人
被 告 昭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黃進裕
人
被 告 涂美玲
被 告 黃裔晴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2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昭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黃進裕、涂美玲、黃裔晴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億參仟貳佰肆拾玖萬壹仟貳佰貳拾肆元,及分別如附表1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佰壹拾肆萬貳仟貳佰伍拾元由被告昭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黃進裕、涂美玲、黃裔晴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均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9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昭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昭偉公司) 邀約被告黃進裕、涂美玲、黃裔晴為連帶保證人,分別向原告借貸下列款項:㈠於104 年12月15日與原告簽訂國內信用狀融資契約,融資額度新臺幣(下同)70,000,000元,原約定自104 年12月18日至105 年12月18日止,二次授變後之借款期間及利息計付期間如附表3 所示( 卷一第45頁) ,期間動用筆數如附表1 編號2 至21號所示) ;
利息原按年息2%固定計息,自107 年6月25日起改依中華郵政二年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90 5% 機動計息,惟不得低於年息2%,按月繳息,本金屆期清償;
並約定如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約定利率10% 、逾期超過六個月以上者,按約定利率20% 計算違約金。
㈡於105 年1 月6 日與原告簽訂國內信用狀融資契約,融資額度新臺幣(下同)70,000,000元,額度動用期間原自106 年1 月11日起至107 年1 月11日止,二次授變後借款期間及利息計付期間如附表5 所示( 卷一第49頁) ,期間動用筆數如附表1 編號23-42 號所示;
利息原按年息2%固定計息,自107 年6 月25日起改依中華郵政二年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90 5% 機動計息,惟不得低於年息2%,按月繳息,本金屆期清償;
並約定如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約定利率10% 、逾期超過六個月以上者,按約定利率20% 計算違約金。
㈢於106 年1 月6 日與原告簽訂進口物資融資契約,融資額度金額為美金150 萬元,額度動用期間原自106 年1 月11日起至107 年1 月11日止,二次授變後借款期間及利息計付期間如附表6 所示( 卷一第51頁) ,期間動用筆數如附表1 編號43 -5 1 號所示;
利息原按年息2%固定計息,自107 年6 月25日起改依中華郵政二年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90 5% 機動計息,惟不得低於年息2%,且原美金中期放款皆變更為新台幣中期放款,按月繳息,本金屆期清償;
並約定如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約定利率10% 、逾期超過六個月以上者,按約定利率20% 計算違約金。
㈣於106 年1 月6 日簽立借據一紙向原告融資貸款2 千萬元即附表1 編號22號所示,借款期間原自106 年1 月11日起至107 年1 月11日止,之後經二次授變為107 年6 月25日至111年1 月11日止;
利息原按年息2%固定計息,自107 年6 月25日起改依中華郵政二年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90 5% 機動計息,惟不得低於年息2%,且原美金中期放款皆變更為新台幣中期放款,按月繳息,本金屆期清償;
並約定如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約定利率10% 、逾期超過六個月以上者,按約定利率20% 計算違約金。
㈤於102 年9 月23日與原告簽訂振興傳統產業優惠貸款契約,向原告融資貸款2 千萬元即附表1 編號1 所示,借款期間原自106 年1 月11日起至107 年1 月11日止,之後經二次授變為107 年6 月25日至111 年1 月11日止;
利息原按年息2%固定計息,自107 年6 月25日起改依中華郵政二年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90 5% 機動計息,惟不得低於年息2%,且原美金中期放款皆變更為新台幣中期放款,按月繳息,本金屆期清償;
並約定如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約定利率10% 、逾期超過六個月以上者,按約定利率20% 計算違約金。
㈥上開共計51筆借款( 如附表1 所示) ,被告皆未依約履行還款義務,目前尚欠本金共132,491,224 元未為清償,依授信約定書第15、16條等約定,借款視為全部到期,被告等人為借款人及連帶保證人,依法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法律關係提起本訴。
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三、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國內信用狀融資契約、授信動用申請書、首次及第二次授變契據條款變更契約、撥還款明細查詢單、授信約定書、借據等為證;
而被告均經合法通知,既未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作何有利於己之聲明或答辯以供本院審酌,應視為自認;
原告之主張即應認為真實。
從而原告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款項,即有理由而應予准許。
四、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因此判決如主文。訴訟費用由敗訴之被告連帶負擔。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18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玉心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18 日
書記官 王立山
附表1:
┌──┬──────┬────┬──────────┬───┐
│編號│尚欠本金金額│連帶保證│利息及違約金計算方式│備註 │
│ │(新臺幣) │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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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312,442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6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 │ │5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原貸金額: │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2千萬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2 │691,824 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5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7千萬元│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3 │3,499,943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3月29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4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7千萬元│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4 │3,559,775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9日起 │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 │ │
│ │ │黃裔晴 │2%計算;暨自民國108 │ │
│ │原貸金額( 額│ │年5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7千萬元│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5 │ 837,625 元│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9日起 │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7千萬元│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
│6 │818,245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7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 │ │5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原貸金額( 額│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度):7千萬元│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7 │2,150,0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7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 │ │5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原貸金額( 額│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度):7千萬元│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8 │601,060 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7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 │ │5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原貸金額( 額│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度):7千萬元│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9 │2,989,94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7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 │ │5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原貸金額( 額│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度):7千萬元│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10 │577,500 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26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7千萬元│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11 │1,286,013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6日起 │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5│ │
│ │原貸金額( 額│ │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7千萬元│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
│12 │3,334,533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8日起 │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8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7千萬元│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
│13 │417,849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0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7千萬元│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14 │643,241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0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7千萬元│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15 │2,013,255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3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7千萬元│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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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955,745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3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13日起至清償日, │ │
│ │度):7千萬元│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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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63,983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20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18 │2,801,127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21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5│ │
│ │原貸金額( 額│ │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元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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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306,873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21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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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800,0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22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 │ │5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原貸金額( 額│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度) :7 千萬│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元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21 │2,539,239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22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 │ │5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原貸金額( 額│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度) :7 千萬│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元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22 │19,333,334元│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2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 │ │5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原貸金額( 額│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度) :2 千萬│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元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23 │577,5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8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24 │359,389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9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25 │3,835,466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9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 │ │5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原貸金額( 額│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度) :7 千萬│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元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26 │623,596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25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5│ │
│ │原貸金額( 額│ │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元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
│27 │3,882,794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25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28 │222,705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5月3日起 │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6月3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元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
│29 │577,5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5月9日起 │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6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元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
│30 │2,799,93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0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31 │431,235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7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32 │3,685,555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9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 │ │5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原貸金額( 額│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度) :7 千萬│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元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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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408,395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9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34 │315,0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9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35 │387,275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22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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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193,898 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22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37 │3,497,13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3月22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4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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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2,686,665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7日起 │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元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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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1,110,975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7日起 │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元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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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39,5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7月10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8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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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2,158,15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10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5 │ │
│ │原貸金額( 額│ │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元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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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2,997,12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7日起 │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5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 :7 千萬│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元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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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3,672,9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3月26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4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美金 │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150萬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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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6,732,0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3月26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4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美金 │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150萬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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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4,752,0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3月26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4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美金 │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150萬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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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5,280,0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3月26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4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美金 │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150萬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47 │4,752,0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3月26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4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美金 │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150萬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
│48 │5,640,0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3月26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 │ │
│ │原貸金額( 額│ │年4月26日起至清償日 │ │
│ │度) :美金 │ │止,逾期六個月以內者│ │
│ │150萬元 │ │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 │
│ │ │ │開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 │
│ │ │ │違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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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5,424,0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3月26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4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美金 │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150萬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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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16,171,000元│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3月26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 │ │
│ │原貸金額( 額│ │4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度) :美金 │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 │
│ │150萬元 │ │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 │
│ │ │ │期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 │
│ │ │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 │
│ │ │ │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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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2,544,000元 │黃進裕 │自民國108年4月26日起│ │
│ │ │涂美玲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 │
│ │ │黃裔晴 │計算;暨自民國108年5│ │
│ │原貸金額( 額│ │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度) :美金 │ │逾期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
│ │150萬元 │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
│ │ │ │六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 │
│ │ │ │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 │
│ │ │ │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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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總欠本金金額:132,491,224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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