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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474號
原 告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 健
訴訟代理人 曾愉婷
被 告 蘇紋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 年9 月29日上午9 時,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婕妤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7 日
書記官 林君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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