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22號
聲 請 人 郭愛珍(即于若芳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4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開股票業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34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3年3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系爭股票。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姿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亭妤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751C-24DJ0104 股票 1 1000 002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751C-24DJ0105 股票 1 1000 003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751C-24DJ0106 股票 1 1000 004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761C-26L05715 股票 1 300 005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791C-29Z57642 股票 1 63 006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801C-30Z47639 股票 1 67 007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811C-31Z46723 股票 1 74 008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821C-32Z47076 股票 1 76 009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861C-33Z31018 股票 1 97 010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871C-34Z34740 股票 1 397 011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0 股票 1 218 012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0 股票 1 91 013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000-0 股票 1 140 014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0-0 股票 1 96 015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92NX-00000000-0 股票 1 73 016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93NX-00000000-0 股票 1 174 017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94NX-00000000-0 股票 1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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