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文
- 事實及理由
- 壹、程序部分
- 一、按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之代理權消滅者,訴訟程序在有法定
- 二、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減縮應
- 貳、實體部分
- 一、原告主張:原告從事燈具、燈泡、電攬、插頭等各種電料配
- 二、被告則以:否認原告曾透過丙○○向被告訂購系爭貨品,兩
- 三、兩造不爭執事項:
- (一)原告從事燈具、燈泡、電纜及插頭等各種電料配件之銷售
- (二)被告自91年間起派遣其所屬業務員丙○○,負責與原告接
- 四、本件兩造爭執之事項為:(一)原告有無向被告訂購系爭貨
- (一)原告有無向被告訂購系爭貨品,並已支付貨款5,953,700
- (二)原告請求被告交付系爭貨品,有無理由?
- 五、綜上,原告不能舉證證明系爭貨品買賣契約存在之事實,則
-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所為之其他主張、陳述並所提之證
- 七、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
- 法官與書記官名單、卷尾、附錄
- 留言內容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訴字第930號
原 告 乙○○○○○○○○
訴訟代理人 江雍正律師
複 代理人 吳晉賢律師
李汶哲律師
被 告 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劉豐州律師
陳韋利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買賣標的物事件,本院於民國98年1 月5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一、按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之代理權消滅者,訴訟程序在有法定代理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承受訴訟人,於得為承受時,應即為承受之聲明,民事訴訟法第170條、第175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本件被告之法定代理人原為廖伯熙,嗣於本院審理中變更為甲○○,有原告公司登記網頁資料在卷可參(見本院卷第118 頁),則甲○○依法聲明承受訴訟,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二、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
本件原告起訴聲明:㈠被告應給付附表所示之貨品及「型號FS4143X 、品名115V40W ×14吸頂」之貨品共350 套予原告。
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嗣於民國97年5 月13日具狀更易其訴之聲明第1項如後所述(見本院卷第211 頁),核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揆諸首揭規定,於法有據,合先敘明。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原告從事燈具、燈泡、電攬、插頭等各種電料配件之銷售業務,被告為整合台灣五大燈泡業之上市公司,主要生產各式日光燈、燈泡、鹵素燈、高壓放電燈、汽機車燈泡等照明設備,並以「東亞」為其照明品牌行銷於台灣市場,自70年起,原告即開始向被告訂購各式燈泡、燈管、啟動器等電料配件,被告則透過設於高雄市○○區○○街69號之高雄營業所與原告交易,並自91年起,派遣訴外人丙○○負責與原告接洽訂貨、交貨及付款等事宜,故兩造往來交易長達25年,原告對被告所派遣之業務員,自係信賴有加。
原告因預期日光燈具之價格即將上漲,故自94年12月起,陸續透過丙○○向原告訂購燈具等電料,冀望在價格上漲前預先購置存貨以降低銷售成本,惟因訂購數量及價格已超過被告原本規定之額度,經被告特別要求,原告乃以配偶吳素貞所有之不動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被告,以增加原告訂購貨物之額度,嗣後,原告即陸續以支票或現金等方式支付貨款,總計已給付新台幣(下同)5,953,700 元,以向被告訂購如附表所示之貨品(下稱系爭貨品),惟因原告無足夠倉庫存放系爭貨物,被告遂依往例允諾原告將貨物寄放於被告之倉庫,待原告日後通知再為送達,詎於95年9 月間,原告擬通知被告送交系爭貨品時,竟無法聯絡丙○○,經屢次去函催告被告交付系爭貨品,被告否認上開買賣且拒絕交付貨品,爰提起本件訴訟等情,並聲明:㈠被告應交付系爭貨品予原告。
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否認原告曾透過丙○○向被告訂購系爭貨品,兩造間交易之模式均為於原告訂貨後之隔月月底,被告才會提供統一發票、出貨簽收單及客戶對帳單向原告請款,原告核對無誤後才付款,但原告均無法提出系爭貨品之上開相關單據,自無權請求被告交付系爭貨品。
此外,被告於95年9 月13日詢問丙○○與原告間之金錢往來情形時,經丙○○當場簽立書面承認曾向原告借貸款項達5,265,400 元,並且開立13張商業本票以為擔保,原告亦自承與丙○○間存有私人借貸關係。
對照丙○○向原告借貸之金額,與原告本件所主張支付丙○○之貨款,相差無幾,可見原告所主張之買賣關係,實係其與丙○○之私人借貸往來,故其請求均屬無據等語置辯,並聲明:㈠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㈡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兩造不爭執事項:
(一)原告從事燈具、燈泡、電纜及插頭等各種電料配件之銷售,自70年間起即向被告訂購各式燈泡、燈管、啟動器等電料配件至今,兩造有長期業務往來。
(二)被告自91年間起派遣其所屬業務員丙○○,負責與原告接洽訂貨、交貨及付款等事宜。
四、本件兩造爭執之事項為:(一)原告有無向被告訂購系爭貨品,並已支付貨款5,953,700 元?(二)原告請求被告交付系爭貨品,有無理由?茲就上開爭點分別論述如下:
(一)原告有無向被告訂購系爭貨品,並已支付貨款5,953,700元?⒈按民事訴訟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舉證之責,若原告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
原告主張:曾透過丙○○向被告訂購系爭貨品,且陸續以支票或現金等方式支付貨款共5,953,700 元,被告允諾將系爭貨品先寄放在其公司倉庫等情,既為被告所否認,依舉證責任分配之原則,自應由原告就兩造間關於系爭貨品之買賣關係成立,及業已給付貨款予被告之事實,負舉證之責,合先敘明。
⒉經查,原告固主張兩造間就系爭貨品已成立買賣關係,並提出經丙○○簽名之庫存明細表3 紙、付款簽收簿8 紙、對帳單4 紙,及支票影本4 紙等為憑(見本院卷第15至41頁)。
惟按當事人締結買賣之債權契約,固非要式行為,惟對於契約必要之點意思必須一致,買賣契約以價金及標的物為其要素,價金及標的物,自屬買賣契約必要之點,茍當事人對此兩者意思未能一致,其契約即難謂已成立。
觀諸原告所提出之庫存明細表,可見有多處之增刪修改,甚且有同一明細表上經丙○○前後2 次簽名,並分別簽立7 月10日、7 月31日之日期,依此推論,該庫存明細表所載內容是否與丙○○簽認時之內容相符,已非無疑;
又參諸前開庫存明細表與系爭貨款支付明細表(見本院卷第22頁)相互對照以觀,該等文書資料不僅均屬原告自行製作之私文書,且從該等文書內容均無從判斷附表所列之83項貨品係何時訂貨、何時寄庫,及原告陸續支付之貨款係針對何部分之貨品為支付,則揆諸前開說明,實難逕認兩造就買賣契約必要之點已然意思合致。
原告雖另陳稱:原告預期系爭貨品會漲價,故先向被告訂貨並付款,但並未收到被告之統一發票、客戶對帳單及出貨簽收單等文件,因為這些文件係等到實際出貨時,原告才會取得云云,惟一般買賣之常情,買方訂貨時,均會有訂貨單等資料以供特定買賣之標的,並確定單價、數量,而後待賣方出示發票、對帳等文件請款時,買方始為付款,是原告主張自94年12月起迄95年9 月間,陸續向被告訂貨,所訂之系爭貨品數量已達如附表所示83項之貨品均寄庫,且已支付之貨款更高達5,953,700 元等情,如果屬實,衡情,豈可能未向被告取得任何付款憑證或對帳單,以為日後向被告請求出貨之憑據,原告主張上情顯與常情不符。
此外,原告迄今無法提出與系爭貨品相關之訂貨單、統一發票、對帳單等資料以供本院參酌,足徵其主張兩造間就系爭貨品已成立買賣關係云云,不僅悖於交易常情,亦乏根據,難予遽採。
⒊次查,原告主張:自94年12月6 日起迄95年8 月29日間,分別以支票或現金方式,陸續給付系爭貨品之貨款予丙○○,均業經丙○○簽收,支付貨款共5,953,700 元云云,固提出經丙○○簽名之付款簽收簿及對帳單等為憑,然因原告在此期間內,尚有另向被告訂購諸多其他貨品,甚且與丙○○間存有私人借貸關係,此有卷附寄庫單分批出貨明細表、客戶對帳單、95年10月5 日律師函及丙○○所簽認之私人借貸關係說明文件可證(見本院卷第45頁、第67頁、第98至101 頁、第136 至155 頁),足見丙○○向原告收受款項並簽收之原因不僅一端,依該付款簽收簿及對帳單所載,至多僅足以證明丙○○有收受該等款項之事實,尚無從資以判斷其所收受之款項是否與系爭貨品有關。
此外,參酌被告以:於93年2 月1 日之前營業稅均內含於貨款,之後改成需外加5 %之營業稅。
原告提出之庫存明細表所示貨款未稅金額總額為5,953,700 元,固與系爭貨款支付明細表所示數額相符,然本件原告主張訂貨之時間既均於93年2 月1 日之後,已付之貨款竟均未加計營業稅,顯然原告係將與丙○○間之私人借貸款項拼湊成向被告訂貨的貨款等語置辯。
原告就此雖陳稱:依據兩造間往來交易模式,因系爭貨品係原告透過丙○○先向被告預購之商品,待原告有需要時,並確認出貨數量後,再要求被告出貨,於出貨後,被告再連同簽收單及發票交予原告,斯時再結算該批出貨貨品應給付之稅款予被告云云,惟對照原告前揭主張及衡諸一般交易常情以觀,賣方於請款時均會提供發票,以同時請領貨款與稅款,無分次請求給付之必要,此觀諸卷附被告之統一發票所載付款金額包括銷售額及營業稅即明(見本院卷第90頁),如原告確於系爭貨品出貨前已將貨款付訖,豈有不一併支付營業稅,而待出貨後再為給付營業稅之理,足徵原告就其主張已付貨款何以未加計營業稅乙節,無法為合理之交代,益證其主張兩造間已成立系爭貨品之買賣關係,應非可採。
⒋再查,原告固又提出4 紙支票影本(見本院卷第38至41頁,下稱系爭支票),以證明其業已交付系爭支票予丙○○,而為系爭貨品之貨款給付,並經被告提示兌現云云等情,惟系爭支票嗣後係用以支付被告其他經銷商,包括訴外人信富水電材料行、奕富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奕富公司)及佑坤企業有限公司應給付被告之貨款等節,業據被告提出收款商戶別明細表、異常款明細表等為證(見本院卷第102 至108 頁),堪可認定。
是原告再主張:原告係被告之經銷商,與前開信富水電材料行等經銷商並無往來,更不可能向其等給付貨款,應係丙○○挪用上開經銷商給付之貨款後,事後再拿系爭支票填補應給付予被告之貨款云云,即難遽採,況縱認系爭支票係原告交付予丙○○,然原告與丙○○間素有私人借貸關係,業如前述,丙○○取得系爭支票之原因亦非無可能係因資金週轉困難,而向原告調借得該等客票,是無從依系爭支票之交付,即為原告有利之認定。
至原告雖另請求傳訊證人林志承、林榮祥,以證明系爭支票均係林志承、林榮祥親手交給丙○○等情,惟系爭支票縱係由林志承、林榮祥交付予丙○○,然丙○○取得系爭支票可能之原因關係甚多,業如前述,實無從依此遽認原告主張之買賣關係存在,故就此無再予傳訊調查之必要,附此敘明。
⒌末者,按物之出賣人,負交付其物於買受人,並使其取得權利之義務,固為民法第348條第1項所明定,惟倘非物之買受人,即無本於買賣關係請求出賣人為物之交付之權利。
原告固主張其向被告所訂購系爭貨品中,已有部分貨品業經出貨,包含「型號FS4143X 、品名115V40 W×14吸頂」之貨品共350 套,並提出出貨簽收單6 紙為據(見本院卷第190 至195 頁),惟觀諸該等出貨簽收單客戶欄所載經核均非原告,而係訴外人奕富公司、勝昱鑫、信証水電、曄盈企業等,僅其中2 紙簽收單之指定交貨地址載明「指送:屏東東洋」等情以觀,難認原告係向被告訂貨之當事人。
此外,參諸原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承:伊只有180 萬額度,都是開3 個月期票,丙○○告知伊別的經銷商有多出來的額度,可以將那些多出來的額度給伊,但是要求伊付現金或用客票,不能用伊之本票,因為伊也是東亞的經銷商,如用伊之名義,被告會懷疑(見本院卷第200 至201 頁)等語以觀,核與前述系爭支票中2 紙支票乃用以給付奕富公司貨款乙節大致相符(見本院卷第104 至106 頁)。
據上,可徵原告可能係因為出貨信用額度之限制,而與丙○○私下合意循非常規之交易模式,並借用奕富公司等之名義向被告訂貨後,再將貨物指送原告指定之地點,依此,難謂兩造間就系爭貨品已成立買賣契約,故原告主張兩造已成立買賣契約云云,即屬無據。
(二)原告請求被告交付系爭貨品,有無理由?綜上各情,可見原告就兩造間關於系爭貨品已成立買賣契約,及業將貨款給付被告之事實等節,均未能舉證以實其說,自不能責令被告負買賣契約物之出賣人責任,故原告主張:本於買賣關係,請求被告交付系爭貨品云云,洵屬無據。
五、綜上,原告不能舉證證明系爭貨品買賣契約存在之事實,則原告依買賣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交付系爭貨品,即無理由,應予駁回。
而原告之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所為之其他主張、陳述並所提之證據,經審酌後,認均與本件之判決結果無礙,爰不一一論述,併予敘明。
七、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23 日
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 官 李昭彥
法 官 賴文珊
法 官 鄭凱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張家瑜
附表:
┌───┬───────┬────────┬──────┬──────┐
│編號 │型 號│品 名 │單 價(元)│ 數量 │
├───┼───────┼────────┼──────┼──────┤
│ 1 │ FL20D/18 │ 20w燈管 │ 17 │ 3500支 │
├───┼───────┼────────┼──────┼──────┤
│ 2 │ FL10D │ 10w燈管 │ 16 │ 1500支 │
├───┼───────┼────────┼──────┼──────┤
│ 3 │ FS1P │ 110V、10w、15w │ │ │
│ │ │ 、20w起動器 │ 3 │ 3000粒 │
├───┼───────┼────────┼──────┼──────┤
│ 4 │ FL40D/38 │ 40w燈管 │ 23 │ 4170支 │
├───┼───────┼────────┼──────┼──────┤
│ 5 │ FL/40L/EX/38│ 40w太陽神燈管 │ 46 │ 5000套 │
├───┼───────┼────────┼──────┼──────┤
│ 6 │ FS4243XH │ 115V、40w×2 │ │ │
│ │ │ (雙管)吸頂 │ 380 │ 400套 │
├───┼───────┼────────┼──────┼──────┤
│ 7 │ FS4243XH2 │ 220V、40w×2吸│ │ │
│ │ │ 頂 │ 380 │ 50 │
├───┼───────┼────────┼──────┼──────┤
│ │ │ │ │ │
│ 8 │ FVSH2441TH │ 115V20w×4(輕│ │ │
│ │ │ 鋼架) │ 480 │ 300套 │
├───┼───────┼────────┼──────┼──────┤
│ 9 │ FS42430XH │ 115V40w×2附小│ │ │
│ │ │ 有開關吸頂 │ 480 │ 15套 │
├───┼───────┼────────┼──────┼──────┤
│ 10 │ FS42430XTH │ 115V40w×2附小│ │ │
│ │ │ 無開關吸頂 │ 480 │ 50套 │
├───┼───────┼────────┼──────┼──────┤
│ 11 │ FS41430XH │ 115V40w×1(單│ │ │
│ │ │ 管)吸頂,附小│ │ │
│ │ │ 有開關 │ 300 │ 10套 │
├───┼───────┼────────┼──────┼──────┤
│ 12 │ FS41430XTH │ 115V40wx1 吸頂│ │ │
│ │ │ 附小無開關 │ 300 │ 50套 │
├───┼───────┼────────┼──────┼──────┤
│ 13 │ FL20D-EX/18│ 20w太陽神燈管 │ 28 │ 300支 │
├───┼───────┼────────┼──────┼──────┤
│ 14 │ EFS-23D-EXE │ 白螺旋23w 省電│ │ │
│ │ │ 燈管 │ 80 │ 1380顆 │
├───┼───────┼────────┼──────┼──────┤
│ 15 │ EFS-23L-EXE │ 黃螺旋23w 省電│ │ │
│ │ │ 燈管 │ 80 │ 960顆 │
├───┼───────┼────────┼──────┼──────┤
│ 16 │ EFS-21D-EXE │ 白螺旋21w 省電│ │ │
│ │ /G2 │ 燈管 │ 70 │ 325顆 │
├───┼───────┼────────┼──────┼──────┤
│ 17 │ EFG-25D/EX │ 省電燈管25w │ │ │
│ │ │ (白) │ 110 │ 550顆 │
├───┼───────┼────────┼──────┼──────┤
│ 18 │ EFS-75D-B1 │ 螺旋75w省電燈 │ │ │
│ │ │ 管(黃) │ 300 │ 20顆 │
├───┼───────┼────────┼──────┼──────┤
│ 19 │ EFS-26D-EX- │ 螺旋26w省電燈 │ │ │
│ │ G1 │ 管(白) │ 90 │ 1000顆 │
├───┼───────┼────────┼──────┼──────┤
│ 20 │ EFS-26L-EX- │ 螺旋26w省電燈 │ │ │
│ │ G1 │ 管(黃) │ 90 │ 1000顆 │
├───┼───────┼────────┼──────┼──────┤
│ 21 │ FR4132TH │ 115V40w×1 │ │ │
│ │ │ 吊鍊式 │ 230 │ 77套 │
├───┼───────┼────────┼──────┼──────┤
│ 22 │ FS41441 │ 115V40wx1中東 │ │ │
│ │ │ 型 │ 240 │ 30套 │
├───┼───────┼────────┼──────┼──────┤
│ 23 │ EFS-21D-EXE │ 螺旋21w省電燈 │ │ │
│ │ /G2 │ 管(白) │ 70 │ 2400顆 │
├───┼───────┼────────┼──────┼──────┤
│ 24 │ FS4143x-2 │ 220V40wx1吸頂 │ 225 │ 100套 │
├───┼───────┼────────┼──────┼──────┤
│ 25 │ FS4P │ 110V、20w, │ │ │
│ │ │ 40w起動器 │ 3 │ 1800粒 │
├───┼───────┼────────┼──────┼──────┤
│ 26 │ FL10D │ 10w燈管 │ 16 │ 4500支 │
├───┼───────┼────────┼──────┼──────┤
│ 27 │ FL40D/38 │ 40w燈管 │ 23 │ 4100支 │
├───┼───────┼────────┼──────┼──────┤
│ 28 │ FL20D/18 │ 20w燈管 │ 17 │ 4300支 │
├───┼───────┼────────┼──────┼──────┤
│ 29 │ FR1130AT │ 110V10wx1 │ │ │
│ │ │ 吊鍊附小 │ 150 │ 200套 │
├───┼───────┼────────┼──────┼──────┤
│ 30 │ FS1143XH │ 115V10w×1 │ │ │
│ │ │ 吸頂 │ 150 │ 250套 │
├───┼───────┼────────┼──────┼──────┤
│ 31 │ FR2130AT │ 115V20wx1 │ │ │
│ │ │ 吊鍊式附小 │ 155 │ 200套 │
├───┼───────┼────────┼──────┼──────┤
│ 32 │ FS2143XH │ 115V20w×1 │ │ │
│ │ │ 吸頂 │ 155 │ 240套 │
├───┼───────┼────────┼──────┼──────┤
│ 33 │ FS2243XH │ 115V20w×2 │ │ │
│ │ │ 吸頂 │ 225 │ 140套 │
├───┼───────┼────────┼──────┼──────┤
│ 34 │ FS4143XH │ 115V40w×1 │ │ │
│ │ │ 吸頂 │ 225 │ 249套 │
├───┼───────┼────────┼──────┼──────┤
│ 35 │ FR4132T │ 115V40w×1 │ │ │
│ │ │ 吊鍊附小 │ 225 │ 300套 │
├───┼───────┼────────┼──────┼──────┤
│ 36 │ EFS21D-EXE │ 螺旋21w省電 │ │ │
│ │ /G2 │ 燈管(白) │ 70 │ 1000顆 │
├───┼───────┼────────┼──────┼──────┤
│ 37 │ FL40L-EX/38 │ 40w太陽神燈 │ │ │
│ │ │ 管(黃) │ 46 │ 4685支 │
├───┼───────┼────────┼──────┼──────┤
│ 38 │ FL20D-EX/18 │ 20w太陽神燈 │ │ │
│ │ │ 管(白) │ 28 │ 280支 │
├───┼───────┼────────┼──────┼──────┤
│ 39 │ FS1P │ 110V、10w,15 │ │ │
│ │ │ w、20w起動器 │ 3 │ 6950支 │
├───┼───────┼────────┼──────┼──────┤
│ 40 │ EFG 25D/EX │ 25w省電燈泡 │ │ │
│ │ │ (白) │ 100 │ 70支 │
├───┼───────┼────────┼──────┼──────┤
│ 41 │ EFS 23D-EXE │ 螺旋23w省電 │ │ │
│ │ │ 燈管(白) │ 80 │ 780支 │
├───┼───────┼────────┼──────┼──────┤
│ 42 │ EFS 21L-EXE │ 220V螺旋21w │ │ │
│ │ -2 │ 省電燈管 │ │ │
│ │ │ (黃) │ 85 │ 580支 │
├───┼───────┼────────┼──────┼──────┤
│ 43 │ FS41430XTH │ 115V40wx1吸頂 │ │ │
│ │ │ 附小無開關 │ 300 │ 30套 │
├───┼───────┼────────┼──────┼──────┤
│ 44 │ FS41430XH │ 115V40wx1吸頂 │ │ │
│ │ │ 附小有開關 │ 300 │ 30套 │
├───┼───────┼────────┼──────┼──────┤
│ 45 │ FS4243XH │ 115V40wx2吸頂 │ 380 │ 759套 │
├───┼───────┼────────┼──────┼──────┤
│ 46 │ FVSH2441TH │ 115V20wX4輕鋼 │ │ │
│ │ │ 架 │ 480 │ 516套 │
├───┼───────┼────────┼──────┼──────┤
│ 47 │ FS4143X-2 │ 220V40wx1吸頂 │ 225 │ 211套 │
├───┼───────┼────────┼──────┼──────┤
│ 48 │ FVSH2441TH2 │ 220V20wX4輕鋼 │ │ │
│ │ │ 架 │ 530 │ 75套 │
├───┼───────┼────────┼──────┼──────┤
│ 49 │ EFS 26D-EX │ 螺旋26w省電燈 │ │ │
│ │ │ 管(黃) │ 90 │ 340顆 │
├───┼───────┼────────┼──────┼──────┤
│ 50 │ EFS 26L-EX │ 螺旋26w省電燈 │ │ │
│ │ │ 管(白) │ 90 │ 200顆 │
├───┼───────┼────────┼──────┼──────┤
│ 51 │ TOA 13D-EX │ 螺旋13w省電燈 │ │ │
│ │ │ 管(白) │ 70 │ 700顆 │
├───┼───────┼────────┼──────┼──────┤
│ 52 │ T-FG40115L │ 115V40w安定器 │ │ │
│ │ │ 組 │ 110 │ 200組 │
├───┼───────┼────────┼──────┼──────┤
│ 53 │ T-FG40220S │ 220V40w安定器 │ │ │
│ │ │ 組 │ 110 │ 100組 │
├───┼───────┼────────┼──────┼──────┤
│ 54 │ FCL30DT29 │ 30w圓燈管 │ 34 │ 600支 │
├───┼───────┼────────┼──────┼──────┤
│ 55 │ FL10D │ 10w燈管 │ 16 │ 4000支 │
├───┼───────┼────────┼──────┼──────┤
│ 56 │ FL40D/38 │ 40w燈管 │ 23 │ 6000支 │
├───┼───────┼────────┼──────┼──────┤
│ 57 │ EFS-75D-B2 │ 220V螺旋 │ │ │
│ │ │ 75w燈管(白) │ 300 │ 150顆 │
├───┼───────┼────────┼──────┼──────┤
│ 58 │ FL20D/18 │ 20w燈管 │ 17 │ 2000支 │
├───┼───────┼────────┼──────┼──────┤
│ 59 │ FS2243XH │ 115V20w×2 │ │ │
│ │ │ 吸頂 │ 225 │ 50套 │
├───┼───────┼────────┼──────┼──────┤
│ 60 │ FS4143XH │ 115V40w×1 │ │ │
│ │ │ 吸頂 │ 225 │ 540套 │
├───┼───────┼────────┼──────┼──────┤
│ 61 │ FR4132T │ 115V40w×1 │ │ │
│ │ │ 吊鍊式附小 │ 230 │ 255套 │
├───┼───────┼────────┼──────┼──────┤
│ 62 │ EFS 21D-EXE │ 螺旋21w省電 │ │ │
│ │ /G2 │ 燈管(白) │ 70 │ 460顆 │
├───┼───────┼────────┼──────┼──────┤
│ 63 │ FL40L-EX/38 │ 40w太陽神燈管 │ 46 │ 4445支 │
├───┼───────┼────────┼──────┼──────┤
│ 64 │ EFG 25D/EX │ 25w省電燈泡 │ │ │
│ │ │ (白) │ 100 │ 170顆 │
├───┼───────┼────────┼──────┼──────┤
│ 65 │ EFS 23D-EXE │ 螺旋23w省電燈 │ │ │
│ │ │ 管(白) │ 80 │ 480顆 │
├───┼───────┼────────┼──────┼──────┤
│ 66 │ EFS 21L-EXE │ 220V螺旋21w省 │ │ │
│ │ │ 電燈管(黃) │ 85 │ 580支 │
├───┼───────┼────────┼──────┼──────┤
│ 67 │ FS4243XH │ 115V40w×2 │ │ │
│ │ │ (雙管)吸頂 │ 380 │ 1400套 │
├───┼───────┼────────┼──────┼──────┤
│ 68 │ FVSH2441TH │ 115V20w×4 │ │ │
│ │ │ 輕鋼架 │ 480 │ 655套 │
├───┼───────┼────────┼──────┼──────┤
│ 69 │ FS4143X-2 │ 220V40wx1 │ │ │
│ │ │ (單管)吸頂 │ 225 │ 400套 │
├───┼───────┼────────┼──────┼──────┤
│ 70 │ FVSH2441TH2 │ 220V20w×4 │ │ │
│ │ │ 輕鋼架 │ 530 │ 400套 │
├───┼───────┼────────┼──────┼──────┤
│ 71 │ EFS 26D-EX │ 110V螺旋26w │ │ │
│ │ │ 省電燈管(白)│ 90 │ 100顆 │
├───┼───────┼────────┼──────┼──────┤
│ 72 │ EFS 26L-EX │ 1100V螺旋26w │ │ │
│ │ │ 省電燈管(黃)│ 90 │ 200顆 │
├───┼───────┼────────┼──────┼──────┤
│ 73 │ T-FG40115L │ 115V40w安定器 │ 110 │ 400組 │
│ │ │ 組 │ │ │
├───┼───────┼────────┼──────┼──────┤
│ │ │ 220V40w安定器 │ 110 │ 600組 │
│ 74 │ T-FG40220S │ 組 │ │ │
├───┼───────┼────────┼──────┼──────┤
│ │ │ 110V螺旋13w │ │ │
│ 75 │ TOA 13D-EX │ 省電燈管(白)│ 70 │ 96支 │
├───┼───────┼────────┼──────┼──────┤
│ │ │ 115V40w×1 │ │ │
│ 76 │ FS4140 │ 吊附反射片 │ 230 │ 270套 │
├───┼───────┼────────┼──────┼──────┤
│ │ │ 20w太陽神燈管 │ │ │
│ 77 │ FL20D-EX/18 │ (白) │ 28 │ 2770支 │
├───┼───────┼────────┼──────┼──────┤
│ │ │ 115V3U21w省電 │ │ │
│ 78 │ EF 21D-EX/G2│ 燈管(白) │ 70 │ 500顆 │
├───┼───────┼────────┼──────┼──────┤
│ 79 │ FL20D/18 │ 20w燈管 │ 17 │ 3000支 │
├───┼───────┼────────┼──────┼──────┤
│ 80 │ FS2143XH │ 115V20wx1吸頂 │ 155 │ 50套 │
├───┼───────┼────────┼──────┼──────┤
│ │ │ 115V20w×1 │ │ │
│ 81 │ FR2130AT │ 吊鍊附小 │ 155 │ 100套 │
├───┼───────┼────────┼──────┼──────┤
│ │ │ 115V、10w,15w │ │ │
│ 82 │ FS1P │ 、20w起動器 │ 3 │ 18000粒 │
├───┼───────┼────────┼──────┼──────┤
│ │ │ 115V、30w、40w│ │ │
│ 83 │ FS4P │ 起動器 │ 3 │ 12000粒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