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刑事-KSEM,113,雄秩聲,1,20240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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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裁定
113年度雄秩聲字第1號
移送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
異 議 人 林柔蘭


上列聲明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對於原處分機關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於民國113年1月4日所為之處分(高市警前分偵字第11274659600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處分撤銷。

林柔蘭不罰。

理 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異議人於民國112年12月3日18時16分許,在高雄市○鎮區○○○路000號9樓之1住處內製造不具持續性噪音,影響周邊住戶安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下稱社維法)第72條第3款規定,處罰鍰新臺幣(下同)1,000元。

二、聲明異議意旨略以:伊遭裁處時正在家中欣賞棒球比賽,僅有偶爾發出短暫且小聲之歡呼聲,而移送機關裁處所據噪音非伊所製造,應係鄰居挾怨報復檢舉,爰依法聲明異議,請求撤銷原處分等語。

三、按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5日內聲明異議。

聲明異議,應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為之;

原處分之警察機關認為聲明異議有理由者,應撤銷或變更其處分;

認為不合法定程式或聲明異議權已經喪失或全部或一部無理由者,應於收受聲明異議書狀之翌日起3日內,送交簡易庭,並得添具意見書,社維法第55條及第56條分別定有明文。

經查,原處分機關於113年1月11日送達處分書予異議人,異議人於113年1月15日聲明異議,經移送機關認異議無理由而送請本院裁定等情,有送達證書、聲明異議狀收文戳章在卷可查(本院卷第9、35頁),是本件聲明異議程序並無不合,先予敘明。

四、次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6,000元以下罰鍰,社維法第72條第3款固有明定。

再按法院受理違反社維法案件,準用刑事訴訟法規定,社維法第92條定有明文,是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之規定及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86號判例所揭示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之意旨,於法院審理行為人違反社維法案件時,均有其適用。

五、原處分意旨認異議人涉有違反社維法第72條第3款規定行為,無非係以證人即檢舉人陳泰翰、證人即異議人鄰居陳祈甫、陳建樺於警詢時指述及錄影檔案為其主要論據(本院卷第39至49、73頁)。

惟查:上開錄影檔案經本院當庭勘驗,勘驗結果如附件所示,有本院勘驗筆錄在卷可稽(本院卷第90至91頁)。

佐以證人陳建樺於警詢時明確指述為男性嘶吼聲(本院卷第48頁),固可認確有不具持續性噪音,或敲打聲響,然異議人已執前詞否認噪音為其所製造;

且檢舉人於警詢時亦自陳:我不知道是該戶何人發出噪音,沒有年籍資料可以提供等語(本院卷第40頁),可見卷內尚乏證據足資證明發出噪音之人確為異議人,則原處分機關徒憑上開證據資料遽認異議人為噪音製造者並裁處其1,000元罰鍰,自有未洽。

是以,異議人請求撤銷該處分,為有理由,原處分應予撤銷,並由本院逕為不罰之諭知。

六、依社維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9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鄭宇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0 日
書記官 林麗文



附件 ㈠勘驗標的:本院卷第73頁信封內光碟 ㈡檔案名稱: ⒈VIDEO_00000000_000000000(下稱甲影片)。
⒉VIDEO_00000000_000000000(下稱乙影片)。
⒊VIDEO_00000000_000000000(下稱丙影片)。
㈢勘驗結果: ⒈甲影片部分 ⑴00:14-00:30:出現規律器具敲打聲,約2聲/秒。
⑵00:18:啊啊啊。
(男聲) ⑶00:19-00:29:(低沉嘶吼聲,語意內容不明) ⑷00:32:○○啦。
(男聲) ⑸00:33-00:34:(低沉嘶吼聲,語意內容不明) ⑹00:38-00:40:(低沉嘶吼聲,語意內容不明) ⑺00:41-00:43:對啦,對啦。
(男聲) ⑻00:42-00:46:出現規律器具敲打聲,約2聲/秒。
⑼00:43-00:46:另有較急促敲打聲8聲。
⑽00:50-00:57:(低沉嘶吼聲,語意內容不明) ⑾00:53:閉嘴。
(男聲) ⑿00:58:幹。
(男聲) ⒉乙影片部分 ⑴00:02:這是不是你的?(男聲) ⑵00:04:幹。
(男聲) ⑶00:06:(低沉嘶吼聲,語意內容不明) ⑷00:07:幹。
(男聲) ⑸00:09-00:14:出現規律器具敲打聲,約2聲/秒。
⑹00:12-00:28:(低沉嘶吼聲,語意內容不明) ⑺00:16:再吵就…(男聲) ⑻00:16-00:18:(有男女對話聲,內容不明) ⑼00:39:幹。
(男聲)00:44:操。
(男聲) ⑽00:48-00:54:出現規律器具敲打聲,約2聲/秒。
⑾00:54-00:58:(低沉嘶吼聲,語意內容不明) ⒊丙影片部分 ⑴00:00:閉嘴。
(男聲) ⑵00:05:你做了什麼?(男聲) ⑶00:08:是你昨天說的欸。
(男聲) ⑷00:09:你說了這麼多次。
(男聲) ⑸00:15-00:18:(低沉嘶吼聲,語意內容不明) ⑹00:19:幹。
(男聲) ⑺00:20以後均無人聲。
⒋甲乙丙影片中之聲響,與在庭異議人說話語調、音色均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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