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民事-KSEV,98,雄保險簡移調,1,20090324,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乙○○
相 對 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雄保險簡移調字第1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3月24日下午2時5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謝文嵐
書記官 楊銘仁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乙○○ 到
相 對 人 甲○○ 到
調 解 委 員 蔡朱童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同意願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蔡朱童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貳拾伍萬元。給付方法:自民國(下同)98年4月10日起按月於每月10日各給付伍仟元匯入聲請人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帳戶(帳號:00000000)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2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楊銘仁
法 官 謝文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楊銘仁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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