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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上訴字第37號
101年度上訴字第41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李榮茂
選任辯護人 黃東璧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 年度訴字第801 、839 號中華民國100 年11月8 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32656 、36848 號、100 年度偵字第884 、10891 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一、按不服地方法院之第一審判決而上訴者,應向管轄第二審之高等法院為之。
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
第二審法院認為上訴書狀未敘述理由或上訴有第362條前段之情形者,應以判決駁回之,刑事訴訟法第361條第1項、第2項、第367條前段定有明文。
又原審依實體法或程序法得依職權自由裁量之事項(如刑之酌減、量定及定執行刑等),不得任意指摘,否則非屬具體理由,可逕由程序上予以駁回(最高法院民國71年3 月2 日71年度第3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三參考);
必須具體表明原審判決所為自由裁量之行使,未合乎法律之目的,違背內部性界限,而屬權利濫用之違法,或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公平正義等法則,始足當之。
二、本件上訴人即被告李榮茂經原審論以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共76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 年。
扣案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肆拾玖包(均含包裝袋,驗前淨重共貳玖伍點參伍柒公克、驗餘淨重共貳玖肆點柒柒玖公克,總計純質淨重共貳貳玖點肆貳壹公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共計叁支(序號分別為:000000000000000號、0000000000000號、000000000000000號,均含SIM 卡)、空夾鏈袋叁包、電子磅秤貳臺,均沒收;
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合計新臺幣捌萬壹仟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已經敘述其量刑審酌之一切情狀(被告李榮茂明知施用毒品者容易有成癮性且戒除不易,毒品除嚴重傷害個人身心外,亦足以腐蝕民心國基,仍意圖營利而販賣足以令人具成癮性、濫用性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且其曾於99年10月8 日經警查獲販賣愷他命而經交保後,竟於100 年2 月13日起又開始販賣愷他命,先後共計76次,實不宜輕縱,然衡酌被告李榮茂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暨其高職肄業、家境勉持,及犯罪之動機、手段、所得利益等一切情況,分別量處如附表主文所示之刑。
又數罪定其應執行刑時,除應就各別刑罰規範之目的、輕重罪間體系之平衡、整體犯罪非難評價、各行為彼此間之偶發性、與被告前科之關聯性、各行為所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數罪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罪數所反映之被告人格特性與犯罪傾向、社會對特定犯罪例如一再殺人或販毒行為處罰之期待等為綜合判斷外,尤須參酌上開實現刑罰公平性,以杜絕僥倖、減少犯罪之立法意旨,為妥適之裁量《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017號判決意旨參照》;
另販賣毒品罪之發生,係行為人以意圖營利之目的,將毒品販入或賣出者而言,是於行為人犯行遭發覺之前,其可能因產生犯罪動機之情狀《如缺錢花用、販售圖利》仍存在,而藉由其平常用以聯絡販賣之機會未消失之狀態,多次實施販賣之犯罪行為以牟利,又因刑罰兼具「報應主義」及「預防主義」之雙重目的,故於量刑之時,並應同時衡酌上開2項目的妥適決之,職是,於販賣毒品之犯罪中,要難僅以行為人犯罪次數,作為定其應執行刑之唯一標準,而應考量行為人犯罪時間之密接性、是否曾遭發覺犯行而仍未停止犯罪、需多久執行期間而得期待其日後不再為此種犯罪等個人情狀,定其應執行刑,以符刑法定執行刑規定之立法精神),並說明「被告明知毒品危害國民健康,進而影響國家、社會甚遠,向為政府所嚴厲禁止,卻仍販賣毒品,本即應重懲;
況且其販賣次數多達76次,且販賣之對象先後多達21人,其犯罪情狀在客觀上並未存有何種特殊原因或環境,足以引起社會一般大眾之同情,自無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之理由」,認為無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之理由。
在客觀上並無不當之處。
上訴人李榮茂雖於100 年11月21日具狀提起上訴(上訴期間屆滿日為100 年11月28日),但上訴理由僅空言表示:「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痛改前非。」
,「家中有祖母、二位幼小子女需要扶養照顧,請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云云,指摘原判決不當。
惟查被告李榮茂涉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共76罪,各罪經原審分別量處5 年2 月、5 年4 月、5 年6 月、6 年之徒刑,乃僅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 年,衡之一般同類判決顯然已經從輕,在客觀上並未過重;
而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等情狀,亦已經原審在量刑上予以審酌;
被告家中有祖母、二位幼小子女需要扶養照顧,係其私人因素,且原審已經從輕,顯無因此即認為有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之可言;
此外,被告李榮茂又未敘述原審判決之量刑,有何未合乎法律之目的,違背內部性界限,或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公平正義等法則,導致應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或量刑過重之具體理由,此有上訴狀在卷可按。
揆之上開規定,上訴人之上訴顯屬違背法律上之程式,應由本院依同法第367條前段、第37 2條規定,不經言詞辯論,逕行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2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曾永宗
法 官 鍾宗霖
法 官 任森銓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2 日
書記官 呂素珍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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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購毒者│時 間│地 點│毒品交易種類、數量、方式及所得金額 │所犯罪名、主刑、從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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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林欣宜│民國99年09月│高雄市苓│林欣宜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間某日 │雅區成功│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聯│有期徒刑伍年貳月,扣案之行動電│
│ │ │ │路漢神百│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貨附近 │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林欣宜,並取│支(序號:0000000000│
│ │ │ │ │得林欣宜所給付之價金新臺幣(下同) │九五七○○號,含SIM 卡)、空夾│
│ │ │ │ │1,500 元。 │鏈袋叁包、電子磅秤貳個,均沒收│
│ │ │ │ │ │之;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
│ │ │ │ │ │得新臺幣壹仟伍百元沒收,如全部│
│ │ │ │ │ │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
│ │ │ │ │ │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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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蔡忠霖│民國99年09月│高雄市前│李榮茂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交付第三│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間某日 │鎮區廣西│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蔡忠霖,並取得蔡忠霖│有期徒刑伍年貳月,扣案之空夾鏈│
│ │ │ │路418號 │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袋叁包、電子磅秤貳個,均沒收之│
│ │ │ │附近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百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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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莊智豐│民國99年12月│高雄市新│莊智豐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電│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 │興區六合│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有期徒刑伍年肆月,扣案之行動電│
│ │ │ │夜市旁小│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巷內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莊智豐│支(序號:0000000000│
│ │ │ │ │,並取得莊智豐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三二三號,含SIM 卡)、空夾鏈袋│
│ │ │ │ │ │叁包、電子磅秤貳個,均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新│
│ │ │ │ │ │臺幣壹仟伍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
│ │ │ │ │ │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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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張孟穎│民國99年12月│漢神百貨│李榮茂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交付第三│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底 │附近 │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張孟穎,並取得張孟穎│有期徒刑伍年肆月,扣案之第三級│
│ │ │ │ │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毒品愷他命肆拾玖包(含包裝袋,│
│ │ │ │ │ │驗前淨重貳玖伍點參伍柒公克、驗│
│ │ │ │ │ │餘淨重貳玖肆點柒柒玖公克,純質│
│ │ │ │ │ │淨重貳貳玖點肆貳壹公克)、空夾│
│ │ │ │ │ │鏈袋叁包、電子磅秤貳個,均沒收│
│ │ │ │ │ │之;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
│ │ │ │ │ │得新臺幣壹仟伍百元沒收,如全部│
│ │ │ │ │ │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
│ │ │ │ │ │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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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4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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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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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購毒者│時 間│地 點│毒品交易種類、數量、方式及所得金額 │所犯罪名、主刑、從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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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林孟穎│民國100年02 │高雄市三│李榮茂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交付第三│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月13日中午12│民區鼎祥│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林孟穎,並取得林孟穎│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時9分許 │街與鼎瑞│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 │支(序號:0000000000│
│ │ │ │ │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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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李雅雯│民國100年03 │高雄市鳳│李雅雯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電│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月28日下午某│山區中利│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時許 │街46號之│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3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李雅雯│支(序號:0000000000│
│ │ │ │ │,並取得李雅雯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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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陳映佑│(一)民國 │高雄市鳳│陳映佑於左列時間以00-0000000號與李榮茂│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 年03月12│山區雅筑│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絡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日晚間8時後 │汽車旅館│,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交付│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某時 │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陳映佑,並取得陳│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映佑所給付之價金1,000 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二)民國 │高雄市鳳│陳映佑於左列時間以00-0000000號與李榮茂│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 年3月14 │山火車站│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絡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日下午2時12 │ │,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交付│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分許 │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陳映佑,並取得陳│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映佑所給付之價金500 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三)民國 │高雄市鳳│陳映佑於左列時間以00-0000000號及門號09│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 年3月15 │山火車站│00000000號行動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日晚間9時24 │旁之7-11│00 00000000 號行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分許 │超商 │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愷他命一包給陳映佑,並取得陳映佑所給付│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之價金1,000 元。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四)民國 │高雄市鳳│陳映佑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19日│山區大東│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下午5時39分 │醫院對面│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許 │之廣招英│,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陳映│支(序號:0000000000│
│ │ │ │小吃 │佑,並取得陳映佑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
│ │ │ │ │ │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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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民國 │高雄市大│陳映佑於左列時間以00-0000000號與李榮茂│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21日│寮區後庄│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絡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上午11時36分│火車站 │,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交付│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許 │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陳映佑,並取得陳│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映佑所給付之價金1,000 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六)民國 │高雄市鳳│陳映佑於左列時間以0000000000號、門號09│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23日│山火車站│00000000號行動電話及00000000號與李榮茂│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下午2時29分 │ │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絡後│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許 │ │,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交付│支(序號:0000000000│
│ │ │ │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陳映佑,並取得陳│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映佑所給付之價金2,000元。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貳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七)民國 │高雄市鳳│陳映佑於左列時間以00-0000000號、07-746│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25日│山火車站│9981號及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與李榮│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下午2時33分 │旁某飲料│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絡│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許 │店 │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交│支(序號:0000000000│
│ │ │ │ │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陳映佑,並取得│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陳映佑所給付之價金500 元。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八)民國 │高雄市鳳│陳映佑於左列時間以00-0000000號與李榮茂│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27日│山火車站│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絡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下午近4時許 │旁之7-11│,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交付│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便利商店│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陳映佑,並取得陳│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映佑所給付之價金1,000 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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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杜淙銘│(一)民國 │高雄市三│杜淙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14日│民區本館│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晚間8時39分 │路與澄清│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許 │路口之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7-11便利│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商店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二)民國 │高雄市大│杜淙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16日│寮區814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上午6時37分 │生鮮超市│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許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三)民國 │高雄市義│杜淙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18日│民廟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晚間8時26分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許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四)民國 │高雄市大│杜淙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 年3月19 │寮區後庄│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日凌晨4時48 │某處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分許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五)民國 │高雄市大│杜淙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 年3月20 │順路之家│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日晚間8時43 │樂福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分許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六)民國 │高雄市義│杜淙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 年3月24 │民廟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日晚間8時16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分許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七)民國 │高雄市覺│杜淙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25日│民路與澄│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晚間8時11分 │清路口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許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五 │許雅榕│(一)民國100 │高雄市凱│許雅榕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年3月11日下 │旋路與一│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3時39分許 │心路口婦│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產科對面│,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網咖之小│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巷裡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二)民國 │高雄市三│許雅榕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13日│多路某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晚間9時4分許│7-11便利│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商店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三)民國100 │高雄市武│許雅榕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年3月14日晚 │嶺街巷口│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7時43分許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四)民國100 │高雄市三│許雅榕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年3月16日下 │多路上之│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4時27分許 │康橋旅館│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五)民國10│高雄市瑞│許雅榕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7日中│榮路上之│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12時27分許│公車總站│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六)民國10│高雄市三│許雅榕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7日晚│多路上之│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6時25分許 │康橋旅館│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七)民國 │高雄市武│許雅榕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18日│嶺街巷口│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下午2時48分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許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八)民國10│高雄市鳳│許雅榕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9日中│山區福斯│電話及00000000號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 │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12時33分許│汽車附近│0000000000 號行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 │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於左列時間、地點,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愷他命一包給杜淙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之價金1,000 元。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九)民國10│高雄市鳳│許雅榕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1日下│山區福斯│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4時29分許 │汽車附近│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十)民國10│高雄市武│許雅榕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4日晚│嶺街巷口│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9時13分許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十一)民國│高雄市武│許雅榕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25日│嶺街巷口│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晚間6時43分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許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杜淙│支(序號:0000000000│
│ │ │ │ │銘,並取得杜淙銘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六 │羅宇蝶│(一)民國10│高雄市大│羅宇蝶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2日下│昌一路加│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4時23分許 │油站對面│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某眼鏡行│,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羅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蝶,並取得羅宇蝶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二)民國10│高雄市大│羅宇蝶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3日晚│昌路與義│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6時12分許 │華路口之│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7-11便利│,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羅宇│支(序號:0000000000│
│ │ │ │商店 │蝶,並取得羅宇蝶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三)民國10│高雄市大│羅宇蝶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7日晚│昌一路某│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10時14分許│處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羅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蝶,並取得羅宇蝶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四)民國10│高雄市大│羅宇蝶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9日凌│昌一路某│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晨5時16分許 │處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羅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蝶,並取得羅宇蝶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五)民國10│高雄市大│羅宇蝶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0日凌│昌一路某│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晨6時21分許 │處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羅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蝶,並取得羅宇蝶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六)民國10│高雄市鳳│羅宇蝶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2日凌│山區某麥│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晨0時25分許 │當勞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羅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蝶,並取得羅宇蝶所給付之價金3,000 元。│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叁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七)民國10│高雄市九│羅宇蝶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3日凌│如路與澄│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晨6時29分許 │清路口之│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永慶房屋│,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羅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蝶,並取得羅宇蝶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八)民國10│高雄市鳥│羅宇蝶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4日凌│松區中正│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晨2時25分許 │路之麥當│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勞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羅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蝶,並取得羅宇蝶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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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許卉湘│(一)民國10│高雄市新│許卉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5日凌│興郵局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晨1時39分許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許卉│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湘,並取得許卉湘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二)民國10│高雄市新│許卉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6日晚│興郵局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7時38分許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許卉│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湘,並取得許卉湘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三)民國10│高雄市新│許卉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8日晚│興郵局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6時53分許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許卉│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湘,並取得許卉湘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四)民國10│高雄市新│許卉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0日下│興郵局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5時32分許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許卉│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湘,並取得許卉湘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五)民國10│高雄市新│許卉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2日晚│興郵局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10時29分許│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許卉│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湘,並取得許卉湘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六)民國 │高雄市新│許卉湘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00年3月24日│興郵局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晚間9時34分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壹支│
│ │ │許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許卉│(序號:0000000000四│
│ │ │ │ │湘,並取得許卉湘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新│
│ │ │ │ │ │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
│ │ │ │ │ │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八 │楊琇茹│(一)民國10│高雄市大│楊琇茹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5日晚│聯盟遊藝│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7時18分許 │場附近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楊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茹,並取得楊琇茹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二)民國10│高雄市大│楊琇茹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6日晚│聯盟遊藝│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7時18分許 │場附近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楊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茹,並取得楊琇茹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三)民國10│高雄市大│楊琇茹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9日下│聯盟遊藝│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5時12分許 │場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楊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茹,並取得楊琇茹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四)民國10│高雄市鳳│楊琇茹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1日下│山區錦田│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2時53分許 │路簡愛汽│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車旅館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楊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茹,並取得楊琇茹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九 │蘇千津│(一)民國10│高雄市仁│蘇千津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2日凌│武區旺春│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陸年,扣案之行動電話門│
│ │ │晨4時32分許 │KTV附近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號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之旺旺7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蘇千│支(序號:0000000000│
│ │ │ │超市 │津,並取得蘇千津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二)民國10│高雄市左│蘇千津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1日下│營區城峰│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5時25分許 │路附近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蘇千│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津,並取得蘇千津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三)民國10│高雄市大│蘇千津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3日上│寮區814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10時39分許│生鮮超市│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蘇千│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津,並取得蘇千津所給付之價金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十 │葉桂妏│(一)民國10│高雄市苓│葉桂妏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6日晚│雅區中正│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6時40分許 │一路251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巷附近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葉桂│支(序號:0000000000│
│ │ │ │ │妏,並取得葉桂妏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二)民國10│高雄市苓│葉桂妏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9日晚│雅區中正│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11時57分許│一路251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巷附近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葉桂│支(序號:0000000000│
│ │ │ │ │妏,並取得葉桂妏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三)民國10│高雄市四│葉桂妏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2日晚│維路大帝│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8時36分許 │國舞廳附│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近之國泰│,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葉桂│支(序號:0000000000│
│ │ │ │世華銀行│妏,並取得葉桂妏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四)民國10│高雄市苓│葉桂妏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5日中│雅區中正│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12時48分許│一路251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巷附近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葉桂│支(序號:0000000000│
│ │ │ │ │妏,並取得葉桂妏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十一│葛家玲│(一)民國10│高雄市某│葛家玲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4日晚│地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8時14分許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葛家│支(序號:0000000000│
│ │ │ │ │玲,並取得葛家玲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二)民國10│高雄市鳳│葛家玲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5日下│山區九六│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2時4分許 │清粥小菜│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葛家│支(序號:0000000000│
│ │ │ │ │玲,並取得葛家玲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三)民國10│高雄市四│葛家玲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6日晚│維路與仁│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6時52分許 │智街附近│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葛家│支(序號:0000000000│
│ │ │ │ │玲,並取得葛家玲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四)民國10│高雄市某│葛家玲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1日晚│地 │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7時35分許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葛家│支(序號:0000000000│
│ │ │ │ │玲,並取得葛家玲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五)民國10│高雄市鳳│葛家玲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1日晚│山區南京│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11時17分許│路與五甲│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路附近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葛家│支(序號:0000000000│
│ │ │ │ │玲,並取得葛家玲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六)民國10│高雄市前│葛家玲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2日晚│鎮區保泰│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6時51分許 │路之小北│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百貨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葛家│支(序號:0000000000│
│ │ │ │ │玲,並取得葛家玲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七)民國10│高雄市鳳│葛家玲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4日晚│山區澄清│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7時52分許 │路口之福│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斯汽車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葛家│支(序號:0000000000│
│ │ │ │ │玲,並取得葛家玲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八)民國10│高雄市鳳│葛家玲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5日下│山區五甲│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2時14分許 │路之台糖│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加油站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葛家│支(序號:0000000000│
│ │ │ │ │玲,並取得葛家玲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十二│許惟純│民國100年3月│高雄市鳳│許惟純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15日下午3時7│山區公所│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分許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許惟│支(序號:0000000000│
│ │ │ │ │純,並取得許惟純所給付之價金1,6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十三│陳文豪│(一)民國10│高雄市鳳│陳文豪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3日晚│山區五甲│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6時37分許 │之九六清│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粥小菜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陳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豪,並取得陳文豪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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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民國10│高雄市前│陳文豪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9日下│鎮區保泰│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5時21分許 │路之小北│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百貨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陳文│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豪,並取得陳文豪所給付之價金1,0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
│ │ │ │ │ │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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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鍾函軒│(一)民國10│高雄市鳳│鍾函軒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6日中│山區保生│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12時48分許│路166巷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附近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鍾函│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軒,並取得鍾函軒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二)民國10│高雄市鳳│鍾函軒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3日晚│山區保生│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7時9分許 │路166巷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附近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鍾函│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軒,並取得鍾函軒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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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陳金好│(一)民國10│高雄市新│陳金好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6日下│興區七賢│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3時35分許 │二路21號│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附近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陳金│支(序號:0000000000│
│ │ │ │ │好,並取得陳金好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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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民國10│高雄市新│陳金好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1日下│興區七賢│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5時10分許 │二路21號│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附近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陳金│支(序號:0000000000│
│ │ │ │ │好,並取得陳金好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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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林佩蓉│(一)民國10│高雄市鳳│林佩蓉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9日晚│山區某處│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6時11分許 │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林佩│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蓉,並取得林佩蓉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二)民國10│高雄市中│林佩蓉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2日凌│正路之摩│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晨3時51分許 │斯漢堡 │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林佩│支(序號:0000000000│
│ │ │ │ │蓉,並取得林佩蓉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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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方民慧│(一)民國10│高雄市左│方民慧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19日下│營區函館│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午1時10分許 │汽車旅館│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附近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方民│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慧,並取得方民慧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 │ │ │ │ │。 │
│ │ ├──────┼────┼───────────────────┼───────────────┤
│ │ │(二)民國10│高雄市左│方民慧於左列時間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李榮茂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
│ │ │0年3月24日晚│營區函館│電話與李榮茂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扣案之行動電│
│ │ │間10時2分許 │汽車旅館│動電話聯絡後,李榮茂即於左列時間、地點│話門號0000000000號壹│
│ │ │ │附近 │,販賣及交付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包給方民│支(序號:0000000000│
│ │ │ │ │慧,並取得方民慧所給付之價金1,500元。 │四六○一八號,含SIM 卡)沒收之│
│ │ │ │ │ │;另未扣案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所得│
│ │ │ │ │ │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
│ │ │ │ │ │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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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72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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