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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上易字第294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邏引茂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孫妙岑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 年度易字第1240號,中華民國109 年5 月1 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6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邱明弘
法 官 楊智守
法 官 徐美麗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吳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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