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KSHM,106,上易,22,20170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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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上易字第22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張雅琪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洪月蟾
上二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呂郁斌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 年度易字第722 號,中華民國105 年11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8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明富
法 官 李政庭
法 官 孫啓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8 日
書記官 洪孟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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