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KSHM,111,上訴,69,20220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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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上訴字第69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羅参和


選任辯護人 陳魁元律師
蘇伯維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重利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12號,中華民國110年11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簡志瑩
法 官 張盛喜
法 官 陳美燕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 日
書記官 洪以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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