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上字第8號
上 訴 人 黃順樂
被上訴人 黃陳淑美
訴訟代理人 陳勁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0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蘇姿月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0 日
書記官 黃旭淑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