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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上字第31號
上 訴 人 賴文昱
訴訟代理人 吳春生律師
被上訴人 劉瑄
訴訟代理人 柯佾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4 日
民事第六庭法 官 蘇姿月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4 日
書記官 黃旭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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