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KSHV,112,上,140,20230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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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140號
上 訴 人 許龍輔
被上訴人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法定代理人 張清榮


訴訟代理人 尤挹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定於民國112年10月12日下午2時20分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蘇姿月
法 官 劉傑民
法 官 郭宜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
書記官 林昭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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