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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勞上字第12號
上 訴 人 蕭妃喻
訴訟代理人 謝明佐律師
被 上訴 人 財團法人聖徒會附設高雄市私立曉明幼兒園
法定代理人 莫容嗒
訴訟代理人 吳永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楊淑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 日
書記官 葉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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