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KSHV,113,上易,21,20240313,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易字第21號
上 訴 人 陳美王
被上訴人 洪婉眞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郭慧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3 日
書記官 馬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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