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KSHV,99,重訴,2,201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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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2號
原 告 簡金雄
黃啟福
葉春寶
沈正成
蔡極清
黃介逸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史乃文律師
被 告 張家翔
張德輝
許和興
張展華(原名張義勇)
胡乃勝
鍾立平
蔡漢德
張育文
被 告 聖鑫興業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王全明
上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江信賢律師
蔡麗珠律師
曾靖雯律師
被 告 煇清企業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黃煇清
上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蔡雪苓律師
被 告 連鋐企業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蔡文儀
上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焦文城律師
施秉慧律師
被 告 豪奕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薛素涓
被 告 郭正益
上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沈志純律師
被 告 瀛盛金屬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蔣秀子
被 告 吳明宏
上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查名邦律師
許芳瑞律師
被 告 銡豐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郭豊茂
上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盧俊誠律師
許芳瑞律師
被 告 尚承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蔣英國
被 告 全鎧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彭如櫻
上列四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鍾夢賢律師
許芳瑞律師
被 告 合峻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吳律
被 告 金全福企業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林全成
被 告 協翔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秉穎
被 告 興惟企業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方榮興
被 告 振寓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陳河
被 告 宗揚鋁業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林宗淇
被 告 鼎寶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湖文賓
被 告 生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蔡全泰
被 告 吳進財
蔡木柱
陳明進
吳陳翠娥
沈明順(即尚億工廠)
上列二十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許芳瑞律師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民國101 年12月11日下午3 時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31 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 簡色嬌
法 官 郭慧珊
法 官 林紀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31 日
書 記 官 葉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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