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KSHV,109,重上,28,2020083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上字第28號
上 訴 人 許聰偉
訴訟代理人 許龍升律師
被上訴人 許林碧雲
訴訟代理人 陳魁元律師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1 日
民事第五庭法 官 謝雨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蕭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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