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KSHV,112,上,203,20231212,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203號
上 訴 人 鄭任祐
訴訟代理人 許龍升律師
被上訴人 廖婉廷


訴訟代理人 林堡欽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張維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書記官 黃璽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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