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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8年度苗簡字第141號
聲 請 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天○○
國民身分證
上列被告因恐嚇取財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8年度偵緝字第4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天○○犯幫助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除附表欄中編號1-5之犯罪時間由「96/3/17」更正為「97/3/17」;
編號25之犯罪時間由「97/3/25」更正為「97/3/26 」外,其餘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內容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部分:(一)核被告天○○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1項、第346條第1項幫助犯恐嚇取財罪。
被告以單一提供1 個帳戶之行為,幫助恐嚇取財集團成員分別向如附表所示之各被害人恐嚇取財,為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論以一幫助恐嚇取財罪。
又被告對正犯資以助力,但未參與犯罪行為之實施,為幫助犯,依刑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減輕其刑。
(二)爰審酌被告提供銀行帳戶供他人掩飾犯罪所得使用,破壞社會治安,增加被害人尋求救濟之困難,亦助長恐嚇取財犯罪者之氣焰,使恐嚇取財犯罪者得以順利取得恐嚇所得之財物,危害財產交易安全擾亂金融秩序,並考量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被害人遭恐嚇取財之金額,及其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應適用法條:(一)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
(二)刑法第346條第1項、第30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
(三)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19 日
苗栗簡易庭 法 官 林卉聆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楊慧萍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19 日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0條
幫助他人犯罪者,為從犯。
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從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46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98年度偵緝字第42號
被 告 天○○ 女 20歲(民國○○年○月○○日生)
住苗栗縣三義鄉勝興村20鄰水美14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恐嚇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天○○係張文鴻(另案提起公訴)之妻,於民國96年5、6月間,因缺錢花用,竟基於幫助恐嚇取財不確定犯意,同意張文鴻將其所有之渣打國際商業銀行三義分行帳號為00000000000000號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以新台幣5 千元賣予羅明星(另案提起公訴)使用。
嗣羅明星即將該帳戶供其為竊盜如附表所示之戊○○等人之鴿子後,用以恐嚇如附表所示之戊○○等人匯款之工具,並經戊○○等人匯入如附表所示款項,至天○○之上開帳戶內。
二、案經本檢察官自動檢舉分案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帳戶確係被告天○○同意另案被告張文鴻賣予另案被告羅明星等情,業據被告天○○於偵查中,坦認無誤。
並經證人即另案被告羅明星、張文鴻於另案偵查中,證述屬實。
而該帳戶確由另案被告羅明星用以恐嚇如附表所示之戊○○等人匯款之工具,亦據證人即如附表所示之戊○○等人於另案警詢時,證述甚詳。
復有如附表所示之戊○○等人之匯款單影本、天○○上開銀行帳戶之交易明細影本在卷可佐。
事證明確,被告犯嫌,已堪認定。
二、核被告天○○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346條第1項之幫助恐嚇取財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9 日
檢察官 張文傑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17 日
書記官 江椿杰
附表
┌─┬────┬───┬────┬────┐
│編│犯罪時間│被害人│竊鴿數量│收受贓款│
│號│ │ │/ 犯罪所│之帳戶 │
│ │ │ │得(新臺│ │
│ │ │ │幣) │ │
├─┼────┼───┼────┼────┤
│ │96/3/17 │戊○○│1隻/ │戶名:賴│
│ │ │ │2600元 │夢君,渣│
│ │ │ │ │打銀行三│
│1 │ │ │ │義分行,│
│ │ │ │ │帳號:05│
│ │ │ │ │00000000│
│ │ │ │ │1645號 │
├─┼────┼───┼────┼────┤
│ │同上 │己○○│3隻/ │同上 │
│ │ │ │7000元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壬○○│3隻/ │同上 │
│ │ │ │7500元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丁○○│2隻/ │同上 │
│ │ │ │5000元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辰○○│1隻/ │同上 │
│ │ │ │2300元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3/21 │甲○○│1隻/ │同上 │
│ │ │ │2300元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庚○○│1隻/ │同上 │
│ │ │ │2600元 │ │
│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午○○│1隻/ │同上 │
│ │ │ │2600元 │ │
│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巳○○│1隻/ │同上 │
│ │ │ │2600元 │ │
│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酉○○│1隻/ │同上 │
│ │ │ │2500元 │ │
│ │ │ │ │ │
│10│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丑○○│1隻/ │同上 │
│ │ │ │2600元 │ │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3/24 │子○○│1 隻 │同上 │
│ │ │ │/2950 元│ │
│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3/24 │亥○○│1隻/ │同上 │
│ │ │ │2550元 │ │
│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卯○○│1隻/ │同上 │
│ │ │ │2950元 │ │
│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申○○│2隻/ │同上 │
│ │ │ │3000元 │ │
│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寅○○│1隻/ │同上 │
│ │ │ │2630元 │ │
│1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張文琪│1隻/ │同上 │
│ │ │ │2600元 │ │
│1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未○○│1隻/ │同上 │
│ │ │ │2950元 │ │
│1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乙○○│1隻/ │同上 │
│ │ │ │2850元 │ │
│1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癸○○│1隻/ │同上 │
│ │ │ │2650元 │ │
│2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丑○○│1隻/ │同上 │
│ │ │ │2700元 │ │
│2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戌○○│2隻/ │同上 │
│ │ │ │5200元 │ │
│2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3/25 │辛○○│1隻/ │同上 │
│ │ │ │2950元 │ │
│2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黃素貞│1隻 │同上 │
│ │ │ │/3950元 │ │
│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上 │丙○○│3隻/ │同上 │
│ │ │ │6000元 │ │
│2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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