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MLDM,111,金訴,76,20220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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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金訴字第76號
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芳瑋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8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卉聆
法 官 陳雅菡
法 官 魏正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巫 穎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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