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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催字第110號
聲 請 人 黃淑英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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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附表: 107年度司催字第1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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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39-4 │ │1 │10000 │ │
├──┼───────────────┼─────────────┼──────┼───┼─────┼───┤
│0002│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40-0 │ │1 │10000 │ │
├──┼───────────────┼─────────────┼──────┼───┼─────┼───┤
│0003│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41-2 │ │1 │10000 │ │
├──┼───────────────┼─────────────┼──────┼───┼─────┼───┤
│0004│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42-4 │ │1 │10000 │ │
├──┼───────────────┼─────────────┼──────┼───┼─────┼───┤
│0005│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43-6 │ │1 │10000 │ │
├──┼───────────────┼─────────────┼──────┼───┼─────┼───┤
│0006│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44-8 │ │1 │10000 │ │
├──┼───────────────┼─────────────┼──────┼───┼─────┼───┤
│0007│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45-0 │ │1 │10000 │ │
├──┼───────────────┼─────────────┼──────┼───┼─────┼───┤
│0008│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46-1 │ │1 │10000 │ │
├──┼───────────────┼─────────────┼──────┼───┼─────┼───┤
│0009│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47-3 │ │1 │10000 │ │
├──┼───────────────┼─────────────┼──────┼───┼─────┼───┤
│0010│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48-5 │ │1 │10000 │ │
├──┼───────────────┼─────────────┼──────┼───┼─────┼───┤
│0011│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49-7 │ │1 │10000 │ │
├──┼───────────────┼─────────────┼──────┼───┼─────┼───┤
│0012│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50-3 │ │1 │10000 │ │
├──┼───────────────┼─────────────┼──────┼───┼─────┼───┤
│0013│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51-5 │ │1 │10000 │ │
├──┼───────────────┼─────────────┼──────┼───┼─────┼───┤
│0014│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52-7 │ │1 │10000 │ │
├──┼───────────────┼─────────────┼──────┼───┼─────┼───┤
│0015│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53-9 │ │1 │10000 │ │
├──┼───────────────┼─────────────┼──────┼───┼─────┼───┤
│0016│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54-0 │ │1 │10000 │ │
├──┼───────────────┼─────────────┼──────┼───┼─────┼───┤
│0017│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55-2 │ │1 │10000 │ │
├──┼───────────────┼─────────────┼──────┼───┼─────┼───┤
│0018│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56-4 │ │1 │10000 │ │
├──┼───────────────┼─────────────┼──────┼───┼─────┼───┤
│0019│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57-6 │ │1 │10000 │ │
├──┼───────────────┼─────────────┼──────┼───┼─────┼───┤
│0020│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58-8 │ │1 │10000 │ │
├──┼───────────────┼─────────────┼──────┼───┼─────┼───┤
│0021│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59-0 │ │1 │10000 │ │
├──┼───────────────┼─────────────┼──────┼───┼─────┼───┤
│0022│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60-6 │ │1 │10000 │ │
├──┼───────────────┼─────────────┼──────┼───┼─────┼───┤
│0023│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61-8 │ │1 │10000 │ │
├──┼───────────────┼─────────────┼──────┼───┼─────┼───┤
│0024│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62-0 │ │1 │10000 │ │
├──┼───────────────┼─────────────┼──────┼───┼─────┼───┤
│0025│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63-1 │ │1 │10000 │ │
├──┼───────────────┼─────────────┼──────┼───┼─────┼───┤
│0026│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64-3 │ │1 │10000 │ │
├──┼───────────────┼─────────────┼──────┼───┼─────┼───┤
│0027│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65-5 │ │1 │10000 │ │
├──┼───────────────┼─────────────┼──────┼───┼─────┼───┤
│0028│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66-7 │ │1 │10000 │ │
├──┼───────────────┼─────────────┼──────┼───┼─────┼───┤
│0029│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67-9 │ │1 │10000 │ │
├──┼───────────────┼─────────────┼──────┼───┼─────┼───┤
│0030│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68-0 │ │1 │10000 │ │
├──┼───────────────┼─────────────┼──────┼───┼─────┼───┤
│0031│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69-2 │ │1 │10000 │ │
├──┼───────────────┼─────────────┼──────┼───┼─────┼───┤
│0032│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70-9 │ │1 │10000 │ │
├──┼───────────────┼─────────────┼──────┼───┼─────┼───┤
│0033│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71-0 │ │1 │10000 │ │
├──┼───────────────┼─────────────┼──────┼───┼─────┼───┤
│0034│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72-2 │ │1 │10000 │ │
├──┼───────────────┼─────────────┼──────┼───┼─────┼───┤
│0035│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73-4 │ │1 │10000 │ │
├──┼───────────────┼─────────────┼──────┼───┼─────┼───┤
│0036│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74-6 │ │1 │10000 │ │
├──┼───────────────┼─────────────┼──────┼───┼─────┼───┤
│0037│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75-8 │ │1 │10000 │ │
├──┼───────────────┼─────────────┼──────┼───┼─────┼───┤
│0038│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76-0 │ │1 │10000 │ │
├──┼───────────────┼─────────────┼──────┼───┼─────┼───┤
│0039│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78-3 │ │1 │10000 │ │
├──┼───────────────┼─────────────┼──────┼───┼─────┼───┤
│0040│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77-1 │ │1 │10000 │ │
├──┼───────────────┼─────────────┼──────┼───┼─────┼───┤
│0041│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79-5 │ │1 │10000 │ │
├──┼───────────────┼─────────────┼──────┼───┼─────┼───┤
│0042│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80-1 │ │1 │10000 │ │
├──┼───────────────┼─────────────┼──────┼───┼─────┼───┤
│0043│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81-3 │ │1 │10000 │ │
├──┼───────────────┼─────────────┼──────┼───┼─────┼───┤
│0044│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82-5 │ │1 │10000 │ │
├──┼───────────────┼─────────────┼──────┼───┼─────┼───┤
│0045│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83-7 │ │1 │10000 │ │
├──┼───────────────┼─────────────┼──────┼───┼─────┼───┤
│0046│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84-9 │ │1 │10000 │ │
├──┼───────────────┼─────────────┼──────┼───┼─────┼───┤
│0047│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85-0 │ │1 │10000 │ │
├──┼───────────────┼─────────────┼──────┼───┼─────┼───┤
│0048│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86-2 │ │1 │10000 │ │
├──┼───────────────┼─────────────┼──────┼───┼─────┼───┤
│0049│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353087-4 │ │1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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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附記:
一、請於20日內將本公示催告全文及附表均刊登新聞紙1 日(附記部份不必刊登),並請先校對無誤後,將該新聞紙全版保存(請勿剪開)。
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二、刊登新聞紙滿6 個月之翌日起算3 個月內,另行持本公示催告及保存之新聞紙全版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42條第3項規定: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登載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是請限期於文到1 個月內將前開新聞紙送院參辦,以維權益。
書記官 孔秀蓮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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