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簡易庭民事-NHEV,98,湖小,1019,20090902,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民事裁定 98年度湖小字第1019號
原 告 遠東世界中心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丙○○
被 告 世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7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98年9 月29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 日
內湖簡易庭法 官 李建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 日
書記官 林義傑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