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簡易庭民事-NHEV,111,湖小,117,2022021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當事人年籍資料對照表
111年度湖小字第117號
被 告 朱建豐(即判決所載A男)


法定代理人 甲○○(即判決所載A男之母)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1 日
內湖簡易庭法 官 施月燿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對照表為判決之一部份,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第2項規定不得揭露,僅送達原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1 日
書記官 朱鈴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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