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29號
附民原告 陳郁萱
附民被告 TRAN VAN CUONG(中文姓名:陳文強) 男 (西元0000年0月00日生)
上列被告因113年度金訴字第340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7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王邁揚 法 官 廖允聖 法 官 陳韋綸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淑怡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7 日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