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聲字第511號
聲 請 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楊志立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2 年度執聲字第279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楊志立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壹月。
理 由
一、受刑人楊志立因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31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廖慧娟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蕭秀芬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31 日
附表: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受刑人楊志立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1 │ 2 │ 3 │
├──────┼─────────┼─────────┼─────────┤
│罪 名│施用第一級毒品 │施用第一級毒品 │施用第一級毒品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9月 │
├──────┼─────────┼─────────┼─────────┤
│犯 罪 日 期│101年2月14日 │101 年9 月26日 │102年1月19日 │
├──────┼─────────┼─────────┼─────────┤
│偵查(自訴)│南投地檢101 年度毒│南投地檢101 年度毒│南投地檢102 年度毒│
│機關年度案號│偵字第390號 │偵字第1245號 │偵字第203號 │
├─┬────┼─────────┼─────────┼─────────┤
│最│法 院│ 南投地院 │ 南投地院 │ 南投地院 │
│後├────┼─────────┼─────────┼─────────┤
│事│案 號│101 年度訴字第277 │102 年度訴字第86號│102 年度訴字第199 │
│實│ │號 │ │號 │
│審├────┼─────────┼─────────┼─────────┤
│ │判決日期│102年2月27日 │102年3月27日 │102年4月26日 │
├─┼────┼─────────┼─────────┼─────────┤
│確│法 院│ 南投地院 │ 南投地院 │ 南投地院 │
│定├────┼─────────┼─────────┼─────────┤
│判│案 號│101 年度訴字第277 │102 年度訴字第86號│102 年度訴字第199 │
│決│ │號 │ │號 │
│ ├────┼─────────┼─────────┼─────────┤
│ │判決確定│102年4月2日 │102年4月17日 │102年7月2日 │
│ │日期 │ │ │ │
├─┴────┼─────────┼─────────┼─────────┤
│備 註│南投地檢102 年度執│南投地檢102 年度執│南投地檢102 年度執│
│ │字第869號 │字第1019號 │字第1610號 │
└──────┴─────────┴─────────┴─────────┘
┌──────┬─────────┬─────────┬─────────┐
│編 號│ 4 │ │ │
├──────┼─────────┼─────────┼─────────┤
│罪 名│施用第一級毒品 │ │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1月 │ │ │
├──────┼─────────┼─────────┼─────────┤
│犯 罪 日 期│100年9月14日 │ │ │
├──────┼─────────┼─────────┼─────────┤
│偵查(自訴)│南投地檢102 年度撤│ │ │
│機關年度案號│緩毒偵字第30號 │ │ │
├─┬────┼─────────┼─────────┼─────────┤
│最│法 院│ 南投地院 │ │ │
│後├────┼─────────┼─────────┼─────────┤
│事│案 號│102 年度訴字第312 │ │ │
│實│ │號 │ │ │
│審├────┼─────────┼─────────┼─────────┤
│ │判決日期│102年6月6日 │ │ │
├─┼────┼─────────┼─────────┼─────────┤
│確│法 院│ 南投地院 │ │ │
│定├────┼─────────┼─────────┼─────────┤
│判│案 號│102 年度訴字第312 │ │ │
│決│ │號 │ │ │
│ ├────┼─────────┼─────────┼─────────┤
│ │判決確定│102年6月28日 │ │ │
│ │日期 │ │ │ │
├─┴────┼─────────┼─────────┼─────────┤
│備 註│南投地檢102 年度執│ │ │
│ │字第1661號 │ │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