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NTDV,101,司拍,70,20120608,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拍字第70號
聲 請 人 劉達銓

上列聲請人對相對人豐凱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一)請補繳相對人豐凱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登記表。

(二)請補繳相對人豐凱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李興華(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戶籍謄本。

【含記事欄】

二、持本裁定向戶政機關申請戶籍謄本時,應提出裁定正本,影本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8 日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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