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NTDV,99,司拍,7,20100304,1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埔里簡易庭民事裁定
聲 請 人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松柱
上列聲請人對相對人鈞威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即鈞威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二人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一)請補提鈞威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歷次更名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4 日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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