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家訴字第30號
原 告 王朝選
上列原告請求分割遺產事件,原告起訴雖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
下同)1萬7,335元,惟原告嗣追加請求分割被繼承人王連成所遺如附表編號13、14所示之2筆土地,而原告主張被繼承人王連成所遺如編號1至12所示之12筆土地,價值合計為492萬2,863元,原告主張其此部分之應繼分為3分之1,被繼承人王連成所遺如附表編號13、14所示之2筆土地,價值合計為73萬582元,原告主張其此部分之應繼分為12分之1,則原告因本件分割遺產所得利益之價額核定為170萬1,836元(計算式:492萬2,863元×1/3+73萬582元×1/12=170萬1,863元,元以下四捨五入),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萬7,929元,扣除原告前繳裁判費1萬7,335元,原告尚應補繳裁判費594元,茲依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23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審判長法 官 吳昆璋
法 官 廖立頓
法 官 張雅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其餘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洪聖哲
附表:
┌──┬─────────────┬─────────────────┐
│編號│ 土地 │價值 │
│ │ │(公告現值面積×公告現值×權利範圍)│
├──┼─────────────┼─────────────────┤
│ 1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20萬9,215元 │
│ │ │(計算式:460.69×6812×1/15) │
├──┼─────────────┼─────────────────┤
│ 2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 20萬3,261元 │
│ │ │(計算式:447.58×6812×1/15) │
├──┼─────────────┼─────────────────┤
│ 3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162萬992元 │
│ │ │(計算式:2190.53×11100×1/15) │
├──┼─────────────┼─────────────────┤
│ 4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22萬6,462元 │
│ │ │(計算式:306.03×11100×1/15) │
├──┼─────────────┼─────────────────┤
│ 5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111萬1,391元 │
│ │ │(計算式:1501.88×11100×1/15) │
├──┼─────────────┼─────────────────┤
│ 6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7萬1,839元 │
│ │ │(計算式:97.08×11100×1/15) │
├──┼─────────────┼─────────────────┤
│ 7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42萬6,225元 │
│ │ │(計算式:575.98×11100×1/15) │
├──┼─────────────┼─────────────────┤
│ 8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6萬6,615元 │
│ │ │(計算式:90.02×11100×1/15) │
├──┼─────────────┼─────────────────┤
│ 9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1萬9,950元 │
│ │ │(計算式:26.96×11100×1/15) │
├──┼─────────────┼─────────────────┤
│ 10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1萬9,800元 │
│ │ │(計算式:110×2700×1/15) │
├──┼─────────────┼─────────────────┤
│ 11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2萬4,480元 │
│ │ │(計算式:136×2700×1/15) │
├──┼─────────────┼─────────────────┤
│ 12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92萬2,632元 │
│ │ │(計算式:83.12×11100×1) │
├──┼─────────────┼─────────────────┤
│ 13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54萬6,988元 │
│ │ │(計算式:801.62×11600×1/17) │
├──┼─────────────┼─────────────────┤
│ 14 │南投縣○○市○○段000地號 │18萬3,594元 │
│ │ │(計算式:269.06×11600×1/17)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