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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員簡字第329號
原 告 施存樹
被 告 施欣怡
訴訟代理人 梁家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6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
法 官 詹秀錦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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