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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225號
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蘇金龍
選任辯護人 姜明遠律師
被 告 林正旺
選任辯護人 陳凱平律師
被 告 劉中安
選任辯護人 林詠嵐律師
黃重鋼律師
被 告 永強工程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代 表 人 朱其萬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林如君律師
葉慶人律師
許文彬律師
被 告 駿仕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采婷
被 告 日晟工程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代 表 人 許正龍
戶)
上三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游鉦添律師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許文彬律師
葉慶人律師
被 告 國統工程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代 表 人 蔡德隆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黃鈺華律師
被 告 成一工程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代 表 人 呂福來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許文彬律師
葉慶人律師
黃鈺華律師
被 告 欣良企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李周貴美
號
被 告 李權倫
被 告 生驛企業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代 表 人 陳志剛
被 告 來沅工程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代 表 人 張洸銓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黃鈺華律師
被 告 甲橋工程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代 表 人 許定
被 告 東浩工程有限公司
之1
代 表 人 林慶富
被 告 中泓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徐中誠
被 告 徐勝賢
被 告 祥基工程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代 表 人 卓萬順
被 告 明得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呂秀月
被 告 林寬賢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黃鈺華律師
被 告 康壯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余美智
被 告 黃大銘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陳蓋聖律師
被 告 金義春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何淑嬪
被 告 許清波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陳蓋聖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貪污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27 日
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家賢
法 官 黃沛文
法 官 鄧雅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謝麗秋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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