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105,附民,652,2016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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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附民字第652號
原 告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法定代理人 熊啟志
被 告 楊運坤
上列被告因105年度訴字第905號妨害公務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0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 法 官 胡堅勤
法 官 賴昱志
法 官 卓怡君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彭秀玉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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