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106,智訴,6,20180629,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智訴字第6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鄧淙仁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9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楊仲農
法 官 林琮欽
法 官 洪振峰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儀靜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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