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108,訴,805,2021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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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805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躍譯(原名張龍少)




劉進義



翁子婷


李韋宏


張瀚陽



王柏凱


選任辯護人 林志輝律師(法律扶助)
上列被告6等人因恐嚇取財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2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楊仲農

法 官 陳盈如

法 官 林翠珊
本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陳又甄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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