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805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躍譯(原名張龍少)
劉進義
翁子婷
李韋宏
張瀚陽
王柏凱
選任辯護人 林志輝律師(法律扶助)
上列被告6等人因恐嚇取財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2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楊仲農
法 官 陳盈如
法 官 林翠珊
本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陳又甄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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