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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089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美妍
選任辯護人 林易徵律師
被 告 劉力萌
翁福亨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8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湘瑩
法 官 游涵歆
法 官 梁世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曾翊凱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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