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109,附民,765,20210224,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765號
原 告 林姿妤
被 告 張仕偉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109 年度易字第100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茲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4 日
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志中

法 官 薛巧翊

法 官 時瑋辰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楊喻涵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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