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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審易字第2280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雅玲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4639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稱:被告劉雅玲係告訴人巫依倫配偶張高瑋之前女友。
因疑告訴人巫依倫於其與張高瑋交往期間介入而不滿,竟基於加重誹謗、公然侮辱之犯意,在其新北市○○區○○○路000巷0號之2號2樓住處,以其手機連接網際網路,以特定多數人可共見共聞之其社群網站INSTAGRAM(下稱IG)帳號ya1ing1iu,以限時動態發表如附表所示辱罵告訴人巫依倫或不實之內容,並設為設為精選動態登載在其帳號首頁,均足以貶損告訴人巫依倫之人格及社會評價,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毀謗罪嫌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本件告訴人巫依倫告訴被告劉雅玲妨害名譽案件,公訴意旨認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毀謗罪嫌,依同法第314條規定,均須告訴乃論。
茲據告訴人於檢察官提起公訴後,與被告調解成立,告訴人乃具狀聲請撤回告訴,有本院調解筆錄、刑事撤回告訴狀各1份在卷可稽。
揆諸上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0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 法 官 王綽光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張家瑋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5 日
附表
編號 時間 內容 收錄於限時動態精選輯 涉犯罪名 1 109年8月20日 廢物賤婊子 是不是特愛學人啊?CLASSIC BOX跟買 買CF也跟買 巴拿馬帽也跟著買 這也難怪也愛用人用過的男人 買仿包很可恥,可以別再丟人了嗎 妳在哪間代購買我可是災災咧(鬼臉圖示) 是,精選輯名稱「前男友的假包巫婊子」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 2 109年10月13日 愛雨衣穿搭、尿布泳衣穿搭法的蓮霧鼻賤婊生活日誌 真是笑爆我 無聊生活紓壓一下 是,精選輯名稱「前男友的假包巫婊子」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 3 109年12月1日 假包婊又在製造笑點 我真的快笑死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這一眼假的絲巾是想表達什麼(笑哭臉圖示3個) 嗯嗯各位可以走進香奈兒專櫃 看看你兩個月內可不可以買到她最近入手的同類包哦 假包供應才會如此充足呢(鬼臉圖示3個) 幾個月內花在香奈兒超過自己年薪的金額 真的好~~~~厲害哦(拍手圖示3個) 已經夠肥了 不用把臉打得如此腫裝胖子 是,精選輯名稱「前男友的假包巫婊子」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 4 109年12月28日 真的是不要以為跟那廢物在一起我才會嘴妳耶 我根本不想知道那廢物是死是活(死了我會放鞭炮倒是 邏輯怎會差成這樣? 妳它媽的婊就算了 還想學我、跟我較勁? 妳那薪水還是省省吧! 妳家底細我也是一清二楚 根本沒半年內4咖香奈兒的財力 買假包還被踢爆真的有夠低端 不過也是啦 就是這麼低端才能一個鍋配一個蓋嘛 真的拜託百年好合不要殘害別人 (您說是不是呢貼圖) 是,精選輯名稱「蓮霧特輯」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 5 110年1月4日 嗯CoCo金球好香,假包買好爽啦 真的沒有看過這麼不知羞恥的耶 臉皮比防彈背心還厚 真不簡單(拍手圖示3個) 在良師塾的待遇好好喔 連做甜點都可以買小香跟買水一樣呢 好棒棒喔 看來台灣真的經濟起飛了呢(狗笑哭臉圖示3個) #花錢買假包怎麼不整下蓮霧鼻啊 是,精選輯名稱「蓮霧特輯」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 6 110年1月5日 背景為告訴人配偶張高瑋訊息截圖。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農曆七月還沒到 妖魔鬼怪就跑出來了 但我覺得你那狂買假包的婊子女友 是真的蠻需要找心理諮商師聊聊 可能心理真的有什麼問題(微笑圖示) 喔我都忘了諮商的錢她可能買假包都花光了 是,精選輯名稱「假包婊wuuuuuuuuu特輯」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 7 110年1月6日 難怪我效率這麼高 除了逛網拍買東西 還有時間ㄍㄧㄠˇ假包婊 無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 8 110年3月30日 背景為對話截圖,內容提及「這個是窗簾布嗎、他挑的婚紗都好像窗簾(笑哭臉圖示)、婊子品味真的都很差耶、覺得水桶腰加扁屁股很好看嗎、欸幹我真的覺得他挑的真的無敵醜、那個身材真的太悲劇」等語。
這種身材挑魚尾 真的很有勇氣耶 還發出來給大家看有多悲劇嗎 笑死我惹 per筑鈞's suggestion 是,精選輯名稱「假包婊wuuuuuuuuu特輯」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 9 110年3月31日 背景為對話截圖,內容提及「笑她沒腰沒屁股很悲劇嗎?」等語。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哦 拎罵在私人限動靠杯又怎麼了? 就像 不想被嘴就不要做些垃圾事還要裝清純 不想要發的照片這麼悲劇,那就好好練練那可怕的身材8 不然就不要活在幻想裡了噢 大家真的很愛騙人耶 壞心 這麼悲劇的身材只會被笑而已 都不提醒人家 是,精選輯名稱「蓮霧特輯」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 10 110年4月4日 蕭X民你484很閒啊? 你知道老娘不退你們這幫人的追蹤只是想讓你們看看 離開廢物後生活到底有多爽嗎? 喔還有看看我怎麼靠杯無腰身的蓮霧啦 無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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