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110,附民,707,20211130,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707號
原 告 陳冠維

被 告 李浩瑋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0年度易字第640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正偉

法 官 陳志峯

法 官 鄭淳予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方信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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