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111,審易,1768,20221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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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1年度審易字第1768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家龍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緝字第535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裁定改以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林家龍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林家龍與林依瑄原為男女朋友,林家龍不滿與林依瑄分手,竟意圖散布於眾,基於加重誹謗之犯意,於不詳時間,以社群網站Facebook(下稱FB)暱稱「陳毅沅」,在FB「靠北性事」及「爆料公社二社」社團,散布附表編號1、編號2所示之貼文;

以社群軟體Instagram(下稱IG)帳號「hugZ0000000000」使用林依瑄照片為頭像,在IG上傳無碼影片,註記為「林依瑄無碼影片」,並散布附表編號3至編號23所示之評論;

以IG帳號「bertha1998.0716」,在該首頁標記「林依瑄 此人北港香爐 要約的都可以找她」及發布「此人北港香爐劈腿、約砲樣樣來 需要的都來找她」等文字,指摘足以貶損林依瑄名譽之事。

嗣林依瑄於民國110年3月27日9時許,在新北市○○區○○街000巷0號4樓使用手機連結上網時發現,並報警處理,經警循線查悉上情。

二、證據: ㈠被告林家龍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之自白。

㈡告訴人林依瑄於警詢中之指訴。

㈢FB「靠北性事」社團貼文截圖。

㈣FB「爆料公社二社」社團貼文截圖。

㈤IG帳號「hugZ0000000000」在IG Activity活動歷程截圖。

㈥IG帳號「bertha1998.0716」首頁截圖。

三、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林家龍所為,係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散布文字誹謗罪。

又被告在FB及IG之多次發布貼文及先後發表附表各編號所載內容,均係於密接時、地所為,各行為之獨立性薄弱,依一般社會觀念難以強行區隔,顯係基於單一犯意接續所為,侵害同一法益,為接續犯,應屬單純一罪。

㈡爰審酌被告未能克制己身言行,僅因與告訴人分手即心生不滿,恣意在不特定人所得共見共聞之FB及IG上,以文字指摘、傳述足以損害告訴人名譽之事,使不特定人均得以瀏覽,被告所為已損害告訴人之名譽,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然迄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獲得諒解,兼衡其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註記為高職畢業之教育程度,於警詢中自陳勉持之家庭經濟狀況、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郝中興偵查起訴,由檢察官宋有容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7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 法 官 龔書安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石秉弘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8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附表:
編號 散布位置 散布內容 1 FB「靠北性事」社團 好啦,這個不提,工作被罵,她說心情不好,要跟男同事聊聊,我說好,結果隔天3/14,跑去約砲?共享汽車?大家一起開房間?我的天啊,替代役男友回來,馬上分手?講話超難聽?…… 分手一個月多,直到今天看到,她講的那些話,我真的傻眼,3/12還說,喔我都自己一個人在家,不知道幹嘛,結果??? 3/14跑去開房間?還群交? …… 4/10跑去W飯店?到底多缺男人啊,林小姐?傳說換了一個好友接著一個打,還說什麼有人要包養妳,是我沒看透妳啦,至少別人偷吃都還會擦嘴…… 拜託林依瑄那個海軍替代役男友看到,出來講一聲,好好說清楚,不要再被他騙了! 2 FB「靠北性事」、「爆料公社二社」社團 好啦,這個不提,工作被罵,她說心情不好,要跟男同事聊聊,我說好,結果隔天3/14,跑去約砲?共享汽車?大家一起開房間?我的天啊,替代役男友回來,馬上分手?講話超難聽?…… 3 IG 林依瑄無碼影片。
4 只會劈腿然後封鎖 說他媽前男友認真她媽很不付責任(應為負責任)。
5 劈腿還怕別人知道。
6 劈腿 噁心女 他媽只會劈腿 只會封鎖 不敢面對 還會幹嘛。
7 對感情不專一 只會劈腿找備胎。
8 只會劈腿 怕別人知道 然後封鎖怪罪別人。
9 渣女 只會騙別人感情。
10 劈腿不在乎別人@只在乎自己過的怎麼樣。
11 劈腿不管別人怎麼想 只在乎自己過的怎麼一ㄤㄅ。
12 只會劈腿 說自己沒錯 找備胎 說對方他媽有病。
13 只會封鎖 在一起沒多久馬上嫌東嫌西 自己劈腿還不承認。
14 不會在乎別人感受 劈腿被講馬上封鎖 電話關機 不讀不回 跟劈腿對象上床。
15 假裝自己很愛對方 都是對方他媽有病 結果發現女方劈腿 噁心 直接封鎖 電話不接 不回 直接跟男方搞曖昧。
16 只會劈腿封鎖 假裝很在乎對方 其實馬上跟另一個人認識。
17 只會劈腿然後假裝沒事。
18 只想劈腿封鎖 假裝不認識 全部訊息封鎖。
19 只會不在乎前男友就什麼 自顧自的劈腿 繼續曖昧多名對象 無套多名對象。
20 劈腿 電話關機 訊息不回封鎖 繼續搞曖昧 總喜歡跟別人無套。
21 只會騙別人感情劈腿 跟別人無套 21塊也要跟別人計較 被別人發現劈腿就封鎖。
22 趕快 號外 林依瑄無碼影片 劈腿對話。
23 只會劈腿 然後解釋沒有 過沒一個禮拜然後不見劈腿 講了然後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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