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審易字第1889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孫三源
選任辯護人 梁超迪律師
何方婷律師
上列被告因墮胎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0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法 官 朱學瑛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盧姿妤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0 日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