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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審易字第3952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孫憲瑜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 年度偵字第28221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甲○○與告訴人乙○○前為男女朋友,被告因不滿告訴人向其借款未還,竟意圖散布於眾而基於散布文字誹謗、公然侮辱及妨害信用之犯意,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在不詳地點,透過手機或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以其申請之FACEBOOK(下稱臉書)社群網站帳號「Brian Sun 」及MOBILE 01 論壇帳號「jeosu0983 」登入臉書社群網站及MOBILE 01 論壇網站,於該等網站不特定多數人均可瀏覽之動態留言板上,張貼如附表所示內容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之文字,以此方式指摘足以毀損告訴人名譽之事並損害告訴人之信用。
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同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及同法第313條之妨害信用罪嫌。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定有明文;
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且此項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同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亦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公訴意旨認被告甲○○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及第313條之妨害信用罪嫌,依同法第314條之規定,均須告訴乃論。
茲因告訴人乙○○業於105 年11月3 日在本院與被告調解成立,並於同日具狀向本院撤回對被告之告訴,有本院調解筆錄影本及刑事撤回告訴狀各1 份附卷可稽,揆諸前揭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判決之諭知。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3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法 官 王唯怡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曹秋冬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3 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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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張貼文章及回應內容 │張貼之社群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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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4年8月16日20時│纏訟一年多的官司在這個月初結束了,是一個借錢│臉書 │
│ │42分 │賴帳不還的案子。礙於篇幅,我盡量精簡的來講一│ │
│ │ │下我遇到的這位公主向我借錢的故事。水果遊戲公│ │
│ │ │司前同事前女友鍾○瑋小姐在102年5月向我借了40│ │
│ │ │萬說是要去澳洲工作唸書一年,她聲稱那是她的夢│ │
│ │ │想,說想念HR相關學位、想學好英文,到時候去外│ │
│ │ │商公司上班擺脫低薪的總機工作(中略)借錢的時│ │
│ │ │候已經跟鍾小姐分手半年以上,這期間鍾小姐男友│ │
│ │ │(包含50歲的那個)都換了不知道幾任去了。102 │ │
│ │ │年6月鍾小姐在澳洲說她生活費不夠,用LINE又跟 │ │
│ │ │我再借了20萬,我也借出去了(第二次借錢)(中│ │
│ │ │略)鍾小姐也是屬於自我感覺良好的公主,我是有│ │
│ │ │感情潔癖的人都分手那麼久了,憑什麼還能大言不│ │
│ │ │慚的覺得跟一個50歲老頭不正常交往過的女人我會│ │
│ │ │要?(中略)果然,他媽當證人時幾乎從頭到尾避│ │
│ │ │重就輕還做偽證(中略)我真的沒想到這麼下三濫│ │
│ │ │的謊話鍾小姐都掰得出來. . 我跟律師都無言了. │ │
│ │ │(中略)這一年多來每一次開庭鍾小姐都會新增戲│ │
│ │ │碼,這個謊被打臉了就扯下一個謊越扯越遠越扯越│ │
│ │ │誇張,然後再配合眼淚攻勢裝可憐說自己是受害者│ │
│ │ │,但我實在是沒看過花錢花這麼爽的受害者我也跟│ │
│ │ │律師討論過多次,得到共識是認為她這樣演的太假│ │
│ │ │,法官應該不會信,而且最關鍵的是我的證據都很│ │
│ │ │直接明確,她別想用爛戲碼賴帳(中略)他們母女│ │
│ │ │倆最近應該睡覺都會笑,擠擠眼淚串串供就能賺到│ │
│ │ │60萬,太划算了。(中略)錢可以再賺,我的人生還│ │
│ │ │有很多個60萬可以賺,但你的人格卻因為一個60萬│ │
│ │ │顯露出你的卑劣貪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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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4年8月17日2時 │對我真的有懷疑她是不是曾經用同樣手法騙過其他│臉書 │
│ │42分 │人. . 恩. . 技巧性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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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4年9月8日 │我覺得做人真的要有羞恥心,在法庭上用哭的、用│臉書 │
│ │ │騙的、找媽媽做偽證,母女倆聯合騙走別人的錢還│ │
│ │ │自稱是受害者,找男友代打受害者聲明要告妨害名│ │
│ │ │譽?!家裡是靠炒房賺錢的,難怪道德感如此之" │ │
│ │ │高"!(你都能發聲明了還瞎扯什麼無法回應?你當│ │
│ │ │大家是白癡??)你男友很適合你,因為夠聽話、 │ │
│ │ │腦夠殘、好控制,所以他會幫你無腦護航,但我覺│ │
│ │ │得你男友比較像奴隸,因為公主需要奴隸來伺候。│ │
│ │ │得寸進尺、食髓知味、騙錢還裝無辜,怎麼有這麼│ │
│ │ │噁心的人?還說被霸凌? │ │
│ │ │哼. . . 我只聽過一群人霸凌一個人沒聽過一個人│ │
│ │ │霸凌一家人的啦! ! 我知道你書念的不多,○義之│ │
│ │ │財、○○還想立牌坊、多行○○必自斃,我贈你幾│ │
│ │ │句名言填空讓你去google一下典故讓你有唸書的機│ │
│ │ │會! │ │
│ │ │你都不知道警察提到你的時候是什麼表情,警察也│ │
│ │ │警告過你亂告人要吃誣告的吧,要告,那就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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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04年9月18日16時│將104年8月16日20時42分之臉書貼文以訊息方式傳│臉書 │
│ │25分 │送予告訴人之臉書朋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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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04年9月27日8時 │各位大大好,小弟今天想分享一個公主借錢後賴帳│MOBILE 01 │
│ │14分 │不還的故事。其實我更進一步認為有預謀好的詐欺│ │
│ │ │意圖。前言:1.下面的故事及截圖我當初是貼在我│ │
│ │ │自己的FB,想讓朋友們小心這號人物。2.故事沒指│ │
│ │ │名道姓,但卻有一個人急著跳出來在貼文下方留了│ │
│ │ │一篇」受害者聲明」說要告我妨害名譽,而且還真│ │
│ │ │的告了,而且好像還告了回應貼文的部分友人(我│ │
│ │ │不確定)目前在等看法院要要起訴(中略)6.我知│ │
│ │ │道這位公主平常會上01看文. . .7.FB 貼文及截圖│ │
│ │ │連結(下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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