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105,易,1035,2016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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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易字第1035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洪玉林
選任辯護人 楊永成律師
俞浩偉律師
錢紀安律師
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5 年10月3 日辯論終結,茲就當日被告及其選任辯護人所提辯護意旨(四)狀所載星球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於案發時迄今之營運及財務狀況,本院認仍有應行調查之處,應予再開辯論,原訂宣判期日(105 年10月24日)併予取消,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蘇揚旭
法 官 劉芳菁
法 官 許品逸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佩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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