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109,金訴,219,20210104,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金訴字第219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廖梓旭


選任辯護人 辜得權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原訂宣判期日取消,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4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梁家贏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楊貽婷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4 日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